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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小学生,不要孙权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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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学生,不要孙权刘备。   
所跟贴 俺赶脚随门事件比较复杂。 -- Anonymous - (454 Byte) 2004-11-24 周三, 上午4:19 (7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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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你没说到点子上。 (63 reads)      时间: 2004-11-24 周三, 上午4:30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随便有没有“窃取机密”老二早有论断。

“这里,我想指出随便的言论(之后经查并无潜入服务器的纪录),本身和窃密危害网站有同样的效果,在给他机会澄清而不果的情况下,暂时封名是恰当的,用封名第5条,是根据他的言行而量刑最接近的封名条款,暂时封名并不意味他真的潜入服务器(如果确实潜入就是永远驱除包括封IP)。随便以杀人必须有血证举例并不恰当,他也不是被判以杀人犯等同的刑罚。随便的案子,更接近在电影院里高呼有炸弹而导致全场混乱数人踏伤器具损害,虽然事后证明他并没有手持炸弹,但扰乱秩序锒铛入狱是免不了的。虽然罕见没有扰乱秩序罪,但用窃密来个重罪轻罚,也无不当。”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36562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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