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对“特赦”的疑惑。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对“特赦”的疑惑。   
小学生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对“特赦”的疑惑。 (217 reads)      时间: 2004-11-23 周二, 上午11:46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人提出来给“随便”特赦,首先要弄明白“特赦”的含义。特赦一般是国家给罪犯减轻或免除刑罚。

本坛的“特赦”如果是狼主席以坛方的名义给“随便”所犯的罪予以免除。那我坚决反对! 为什么?

因为现在还不能确定随便犯罪,在不能确定他有没有犯罪前给他特赦,那是不让随便坐实了“偷窃论坛机密”的罪。所以如果这个特赦是带有这种味道那我坚决反对,相信随便也不会接受。

所以我理解的“特赦”是下面一种情况。

先给大家理清楚这次事情的来龙去脉。

斑竹02封随便---随便被封不能发言--法官保释--随便上庭--封随案不在陪审团受理范围内--…………

产生这个情况的原因是坛规和陪审团规则相矛盾。但这个是坛方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由网友来承担。 随便想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坛方不能提供。原因:老狼说新的陪审团规则还在讨论。

所以现在不能判断随便有没有犯罪,又根据无罪推论现在随便是没有罪的。没有罪按道理应该放人,可斑竹02居然还是把人关起来。所以这时候不得不由坛方出面给随便一个“特赦”。

所以我理解的“特赦”是指从现在起到封随案结束。这段时间主要是给坛方修改新的陪审团规则。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310674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