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也来谈谈法制和法治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也来谈谈法制和法治   
所跟贴 我说了 -- Anonymous - (84 Byte) 2004-10-18 周一, 上午6:04 (189 reads)
消极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文章标题: 我的意思可能没有表达清楚 (187 reads)      时间: 2004-10-18 周一, 上午6:22

作者:消极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们的争论只是在定义的不同。您可记得英国宪章运动,是从限制君王权力开始的。我认为这8是将什麽视为最高的治国原则问题,而是对各方权力界定和限制有制度保证。而中国的历史上好像没有这个东西,法治(制)这个东西不是有套大青律或者大明律放在哪儿就行乐。

俺8太知道除中美以外其他国家的法律情况。美国宪法是至高无上,但是执行完全在于司法解释,这个最终解释权在于独立于行政和立法分支的高院。这是制度保证。从这点来说美国宪法也是面团。

而中国的司法解释应该是从属于党的,老随有篇解释中国宪法的帖子,说的就是那事。那麽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就成了面团了,某些人想怎麽干就怎麽干。反邪教法就是这麽个产物。老随下面的回帖也很有意思,中国的统治阶级操纵制度。嘿嘿。很有趣,也很写实。



作者:消极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消极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01682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