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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读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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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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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俺提到共产党政治上的改进包括了直选县级代表一项。安网友提
出从来没听说过县级选举。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证明县级代表的
直选已明文规定20多年。如果没有听说,那是他缺乏这个知识。
2。安断言候选人是上级指定。但法律明确规定10选民以上即可以推
举候选人,非但如此,各人民团体也可以推举候选人,并非完全上级
指定。因此安错误显然。
3。既然安的问题没有限定‘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也没有限定‘
美式直选’,因此列举港澳证明直选的存在性(注意!不是普遍性)
反驳,并无不妥。
4。直选是相对于间选的一个概念。10人选5,5人再选1,这就是间
选。10人选1,这就是直选,没什么弯子好绕。要驳倒县级直选在中
国的存在,则必须用穷举法证明县级代表选举从未发生过。或者全
部为间选。本坛任何人不能提供这个证明,不少网友都给了例子,
证明县级人大代表的直选和选民推举候选人已经不限于纸面。因此,
县级人民代表直选和选民提名候选人的存在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
5。你举一个例子证明“宪法是一纸空文”。俺看是错的。宪法最重
要的一点,共产党的一党专制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某些条款的执行
有差距,任何国家都存在,你无法因此说他们的宪法都是一纸空文。
6。俺从哪来的,跟讨论中国是否存在县级直选无关。你有事实或者
论点,不必知道这个也可以提出。你没有,知道俺从哪来的也帮不
了忙。观点的力量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论者从什么地方来。您看,
俺就不用问安魂曲从什么地方来,一样提供了俺的驳论。
7。上网讨论,不为输赢,也不为了说服谁。所谓民主,很大程度
就是为了表达。现在事实已经表达清楚,俺的活也就干完了。怎么
看待这个事实,不可能有一致的意见,也不必有一致的意见。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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