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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物色“扫荡、反扫荡论战”总裁判的说明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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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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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关于物色“扫荡、反扫荡论战”总裁判的说明 (688 reads)      时间: 2002-4-05 周五, 上午11:02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物色“扫荡、反扫荡论战”总裁判的说明



邋遢道士



贫道读了引小路《利益冲突和道德体系:小谈民运,女权运动,和动物权运动》的

文章后,曾经跟帖提议,请引小路出任“扫荡反扫荡论战”的总裁判。当时也列举

了认为她具备出任“总裁判”的某些充分而必需的条件。因为仓促间草出的“跟帖

”,许多考虑到的问题都没有详细说明过。所以为了表示这个“提议”并非随随便

便的调侃,也不是为捧场而捧场的油腔滑调,不得不进一步申述一下关于所谓“总

裁判”的用意,以及“总裁判”所应具备的一些起码条件。



一、辩论需要裁判吗?



这里所说的“辩论”是针对一个辩论主题,由正反双方按照大家都必须遵守的程序

和规范,提出他们赞成或反对的理由和论证。目的是辩论结束时能够做出谁胜谁败

的结果。因为这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去进行的一场“言论竞赛”,那么,像任

何竞赛一样,它必须有一个或数个称职的“裁判”去主持竞赛的进程、判断有无犯

规的情况、和记录竞赛的比分与宣布最后的竞赛结果。不用说,裁判员的多寡显然

要看“竞赛”项目的复杂程度、技术范围、场面大小、参与者人数……等等因素而

决定,如果需要三个以上的裁判员,那么其中一个就必须担任“总裁判”。



二、论战和辩论的差异



当前在“罕见论坛”上针对“民运”的许多言论,严格来说只是论战,而不是纯粹

或正式的辩论。尽管正反双方都有慷慨激昂的文章,但大多是各说各话的言词。尽

管某些发言者说得轰轰烈烈、头头是道;但是和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家庭吵嘴,

没有太大的实质差异。刻薄一点说,某些“参论者”的表现,和市场里的无赖吵架

或小巷子里的泼妇骂街也极相似。这是很令人痛心的事!海外知识份子,(不管独

不独立),讨论国家前途的大是大非问题时,居然不能斯斯文文地进行合乎文明风

范的“辩论”,岂不是一件非常不幸,甚至是十分可耻的现象吗?



三、“扫荡与反扫荡”



俗语说,河冻三尺决非一日之寒;既然海外的知识份子群中,有相当数目的人感觉

到“民运”出现了“真伪”的问题,甚至痛心疾首地发出“扫荡”的呼吁,这个现

象就有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存在。讳疾忌医不是办法,掩错护短更不是办法;最好

的办法是实事求是、光明正大地公开辩论;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不管参与辩论的双

方胜败如何,真正胜利的将是“民主运动”本身。贫道认为尽管见仁见智前双方,

目前似乎不共载天,但他们却都是站在中华民族的久远利益立场上发言的。一场遵

守文明规范的辩论,对辩论的双方都有获得启发与更上一层楼的好处,不必担心辩

输了是否会丢失一点面子的问题。实际上,他们面对真理的勇气肯定会让他们得到

更光彩的面子。这是辩论的“三赢”好处。



四、引小路当任裁判的充分条件



除了最基本的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外,担任裁判的人当然必须熟悉“游戏规矩”,

更重要的是对“比赛”项目也要有一定的认识。换句话说,在针对海外民运应否扫

荡的辩题上,裁判员应该对“民运”有相当中肯的认识。这是必要的条件。



贫道在引小路的文章中感受到:她有女人的敏锐,诗人的词藻,学人的慎密,以及

哲人的说理。因为她敏锐地观察到“利益之间的冲突与互相制约”和“道德体系发

展”的密切关系,令人折服;她“任何运动都是一种煽情,煽得漂亮从众的就多了

”的词藻,诱人叹赏;她关于“狗和蟑螂”和人类共处的“妥协与不妥协”策略,

促人反省;而利用“女权运动,和动物权运动”去“小谈民运”的叙述层次,尤其是

发人深思。能具备这些条件便是很充分的了。



五、有更适合的裁判员吗?



贫道的提议还没有人附议,可见除了引小路,可能还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值得邀

请。(实际上,引女士本人恐怕从来没考虑过,遑论答应出任总裁判。)



非常遗憾的是几位其他跟帖者,似乎都没有把作者的文章看清楚,一看到“狗和蟑

螂”的譬喻,便脊椎反射地认为作者在骂民运是非人的动物!贫道在这些人当中,

暂时还看不到胜任总裁判的候选人。



罕见论坛的斑竹狼协曾经表示过有意筹备有关辩论的种种安排,如果“民运”方面

看得出“辩论”的“三赢”价值而不逃避辩论的话,要物色几个裁判员,应该不是

太困难的事,海纳百川的文化论坛上就有几位不输于引小路的大才女足堪胜任。再

不然的话,像非文人那样就事论事的人物,在内坛里外应该还有不少的。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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