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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人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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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命的价值   
所跟贴 人民肯定是有价的,但随便这里从法制角度谈人民有价不确切,实际上这里的例子 -- Anonymous - (108 Byte) 2004-7-21 周三, 上午11:34 (11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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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用和单位无所谓,以个人为单位也是一样的,在市场经济社会,用一生能创造 (86 reads)      时间: 2004-7-22 周四, 上午12:4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的财富来标价生命是一种方式(请见笔者<<药物价格>>一文)

不过,这种计算方式同您的比喻还不是一回事。关键是是否导致直接死亡,如水的例子,你喝一口水,别人就要渴死,昆明湖里水再多,但没有用,时间来不及了。所以,你偷水喝等於致他人死命,所以是将命抵命。

您现在的例子,是泛指,不直接涉及人命。一个人一生创造多少钱,同反过来损失多少钱就等於损失一条命不是一回事。

比如,我贪污了38万,但是并不等於中国就要死一个人:因为他们还有机会被救济,国家可以从“昆明湖”里再拿出38万救命。只要“时间”还够。所以贪污是罪,但不是死罪,因为没有直接伤害人命。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当然你我可以不同意这个共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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