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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网,请不要一再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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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397 Byte) 2004-6-17 周四, 下午8:23
(64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再回答
(64 reads)
时间:
2004-6-17 周四, 下午11:03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隔离令的事,您认为是误会,误会的一个原因是我第一次口
>气太客气了,这我已经道过歉;另一个原因是您对我第二次发
>贴视而不见,这完全是您的失误,借您的话来说,“须怨不
>到俺。”
您已经承认问题在您的虚伪。俺不为您的虚伪负责。
>2)请把两件事分开来--您举报安网违规,和您自己的举报贴
>违规。我一再提醒您的是后者。而您避而不谈的也是后者。在
>我看来,攻击对方是“流氓”的人举报对方的“人渣”违规,
>是明显用了double standard,而斑竹管理论坛,最重要的是统
>一标准。如果没有隔离令,我会对两贴采取同样的处理方式。
>而事实是,您的帖子违反隔离令在先,现在还没有被删,如果
>说不公平,其实是对安网的不公平。
俺没有回避回答这个问题。俺举报全贴在此,批评安辱骂网友
的行为是“网络流氓行为”。他辱骂的帖子中,称网友为“人
渣”,“跳梁小丑”等。没有道理可说即反复实行人身攻击,
当然是网络流氓行为。这不是对他本人的攻击,而是批评他的
行为。
“本人觉得安魂曲任意辱骂网友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而斑竹对其偏袒实在太过分了。他以恶毒语言攻击本
人数次,斑竹以隔离了事。现在他又攻击了。
为什么不黄牌警告安魂曲这种这种肆无忌惮的网络流
氓行为?!他享有特权吗。
如果这种行为不受任何制裁,那其他网友对他也不客
气,请斑竹也以同样标准处理之,不要制裁。”
>3)我要申明的是自从纷争开始,我没有删过您和我交流的任
>何一个帖子,整个过程都原原本本摆在这里。我是否“卑鄙”
>,网友自有公论。您的用词已经构成对我的人身攻击,我现在
>选择不举报,但保留举报的权力。
你断章取义诬陷举报者的行为是卑鄙的,因人改变执法,
不隔离俺举报的用必删词汇攻击本人的幽灵和你不就想要
钱吗的行为也是卑鄙的。这就叫根据您的个人偏向,选择
性执法,这样执法,没有公平可言。
作者:
随便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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