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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杜导斌文章:作泼皮,不做主席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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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导斌文章:作泼皮,不做主席 [ZT]   
所跟贴 从目前得到的材料看, 杜仅是承认他所做的事实而已, 至于服不服法, 你咋知道的? -- 实子 - (36 Byte) 2004-6-12 周六, 上午4:24 (42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劳驾眼睛睁大点,看看安魂曲提供的证据 (78 reads)      时间: 2004-6-12 周六, 上午4:31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庭审中,杜导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
服法。”


杜导斌被判刑3年
(博讯2004年6月11日)
杜导斌更多文章请看杜导斌专栏
据新华网11日消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博讯 boxun.com)

报道称,法庭经审理查明并认定,被告人杜导斌,男,现年4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庭审中,杜导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服法。法庭充分保障了杜导斌的诉讼权利,杜导 斌及其委托的辩护人作了充分辩护。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杜导斌在法庭上能够认识到其行为触犯了刑法,造成了社会危害,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杜导斌的亲属、新闻记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公开审理和11日的宣判。 _(博讯记者:自由发稿人) (博讯 boxun.com)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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