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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提请坛方对说人“共特”究竟是否违规一事,做出相应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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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式提请坛方对说人“共特”究竟是否违规一事,做出相应司法解释
所跟贴
这个算谭规的争议问题,我正想看看你们是怎么说法的。
--
Anonymous
- (0 Byte) 2004-5-25 周二, 上午2:21
(56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现在牵涉到对坛规本身的争议,所以需要或者司法解释,或者将这次判例作为今后依据
(61 reads)
时间:
2004-5-25 周二, 上午2:38
作者:
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争议的焦点之一:
“猜人真身”是否和“揭人真身”一样性质?两者之间如何有效区分?---比如前一段有人猜老芦籍贯,今天老芦自称猜随便职业。
争议的焦点之二:
“共特”这类称呼,本身是否具备侮辱性质?---我认为是的,所以可以应用其他坛规处理;但也有人认为不是、“共特”不过一种职业罢了,那样的话我认为坛规就只能从“揭人真身”角度去管了。
以上两大争议,请坛方作出司法解释,或者留下正式判例。
作者:
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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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上看网友间的意见,希望民运或网特都一体适用。
--
斑竹11
- (0 Byte) 2004-5-25 周二, 上午2:51
(5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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