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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对中共政府是循其言责其实的时候了!---致中国共产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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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对中共政府是循其言责其实的时候了!---致中国共产党政府
所跟贴
乖乖,看您狠毒的,照您的标准本坛大部分网友都离被定罪“汉奸”不远矣^-^
--
安魂曲
- (447 Byte) 2004-5-21 周五, 上午7:51
(171 reads)
王希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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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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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安先生,能不能跳出具体个人,不情绪化的地探讨一下?
(142 reads)
时间:
2004-5-21 周五, 上午11:3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安先生,能不能跳出具体个人,不情绪化的地探讨一下?
假使是在与我你无关的另一个国家,发生了国家统一还是分裂(片面独立)的
战争。一些公民站在分裂的方面,“毫不犹豫地全力”同情、支持、认同它,
甚至参与分裂战争,成为重要角色,他会不会被坚持国家统一的势力方面认定为
“汉奸”(或某奸)?而这个坚持分裂的方面最后战败了,这批“重要角色”会
不会被战胜方的法庭以汉奸罪(或某奸罪)论处?必然会的,安先生,你说是吗?
不是什么人“狠毒”的问题,这是战争法的必然。
反过来也是这样:假使分裂的一方(争取独立的一方)竟然战胜了,独立成功了,
拿么,那些自己独立土地之内的公民若曾经“毫不犹豫地全力”同情、支持、认
同统一势力一方,甚至参与反分裂战争,成为重要角色,那么最后等待他的,会
不会被分裂方的战胜法庭以汉奸罪(或某奸罪)论处?也是必然会的,安先生,
你说是吗?同样不是什么人“狠毒”的问题,而是战争法的必然。
你想想,蓝军不是今天已经被绿党骂为“台奸”了吗?假使绿党台独之战战胜,
蓝军首要会不被台独法庭以“台奸”治罪吗?
所以关键要战胜。这个世界哪有什么抽象的“公道”、“国际法”?战胜国的意
志,战胜国的国际秩序安排,就是国际法。你看看萨达姆!
如果我是真心关心台湾人民的“民主”的,我就会劝他们精心的计算好,能战胜吗?
能战胜,就决心打一场独立战争。世上哪有不敢付出战争的代价就能获得独立的?
打胜了,你在历史上就是独立英雄。如果计算出打不胜,就劝他们不要闹独立,否
则白白在历史上留下汉奸(某奸)臭名。怕不怕与留不留下臭名,是两回事。汪精
卫死的早,你看陈璧君枪决的时候,就是不怕的。
最后可以回到安魂曲先生具体个人:
1、这里说的是“战端一开”。现在战争还没有实际打起来。各种议论都可以。但
一打起来,法律要求就确实不同了;
2、你还算不上“要角”;
3、不知你入了别国国籍没有。比如入了加拿大国籍了,只要不是战场上被打死,当
然怎么闹都没关系,“怕”甚么?已经不是“汉”了,也就无所谓“奸”了。
王希哲谨答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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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你前面两段设问,建议你去好好补习一下美国的南北战争史和独立战争史
--
安魂曲
- (522 Byte) 2004-5-21 周五, 上午11:42
(134 reads)
既然“战胜就是公道”,那么你也不用反复废话了,有种就攻台抓汉奸吧^-^
--
安魂曲
- (100 Byte) 2004-5-21 周五, 上午11:39
(10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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