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胡平在新奸对王希哲最新亲密战友马悲鸣的批判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胡平在新奸对王希哲最新亲密战友马悲鸣的批判   
所跟贴 二批马王“贝壳礼” -- Anonymous - (136 Byte) 2004-4-16 周五, 上午9:52 (139 reads)
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三批马王“贝壳礼 ”混搅 (155 reads)      时间: 2004-4-16 周五, 上午10:3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贝壳礼 : “负责人”当然可以不负责。看是不是挂名的,有没有实际权力的。胡平是民联负责人可以向民联的一切人的行为

-----------------------


【余大郎批复】 混搅。其一,看犯事属组织公共行为
还是非组织私人行为。其二,看是否负责人责职权限范围。
其三,看负责人事前若预知有否防范,事后接报有否处理。
是唆使?是渎职?是亲手实施?
各有不同责任,直到刑责。
至于“挂名”“无实权”云云,虽有“中国特殊国情”,
“文革特殊‘运情’”,但总体而言,仍有一定责任,
只是处理追究时要加区别。为何由他(她)挂名?
为何他她挂上即“就座”?溥仪不是没实权的傀儡皇帝
麽?!

【胡平是民联负责人可以向民联的一切人的行为负责吗?】
你这里最好再加“任何”两字,更可显示在法学上的
“一穷二白”。这样的水平还敢来辩,诚可谓:
“背着沟子上树,胆大不知羞”。
莫非是为一切老红卫兵坏头目文革丑行作辩解?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01289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