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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身忘世浑容易,使世相忘却恁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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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身忘世浑容易,使世相忘却恁难 -- 芦笛 - (9630 Byte) 2002-3-12 周二, 上午4:08 (661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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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边教导别人要“尊重对方的人格”,立马就将众论坛志愿者
称为“那夥狗男女”。嘿嘿!看来“垂帘听政”的说法一点没
错,跟芦笛是否在其中担任职务无关。就凭这能在众人面前如
此“亲切”称呼,如果不是将主持论坛的众人当作仆僮使唤,
绝做不出来。
可见论坛规则重要,绝不能有什么太上皇、皇太后在上面遥控。
否则“人格”难以实现。
跟狼协类似,芦笛同样使出给别人强加观点的辩术。
本人不过建议论坛方面先订好规则,再操练一番。如此简单的
一句话,跟论坛有关两个的人就是看不明白,倒来推测我的居
心。一个问“你到底要干什么?”,一个干脆“说穿了”是
“出来泼冷水”,“真正关心的,恐怕是担心贵客让老芦抓住
痛脚,拼命嘲笑羞辱一番”。
既然有这种“辩论术”,自然将“内容”跟“规则”混在一起,
将“坛规”当作“辩论规则”,再说别人“诡辩”就不奇怪了。
连这么点起码的小辩论都不能讲点逻辑,还搞什么大的辩论。
即使有辩论,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瞎子跟聋子对话。
不过呢,既然芦笛已经做出救世主兼导师的架式,教训说“要
不是老芦出来指点迷津,就你们那两下子,便一辈子也转不出
毛共那个死胡同”,硬说别人主张的“自由”“民主”“都是
无限的、绝对的东西”,“如果你们脑筋稍微清楚些,就该看
出老芦免费出来跟你们开这场辩论实习课,对你们日后在国会
中做个稍微称职点的议员将有何等好处!”,那么,的确“谁
输谁赢根本就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这种高高在上教训众人,
尤其是“大人物”的好感觉。
说到此处,我倒越发相信“炒作论”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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