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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64问题从法理上讲,示威者没有强求政府答应条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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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4问题从法理上讲,示威者没有强求政府答应条件的权利   
所跟贴 64问题从法理上讲,示威者没有强求政府答应条件的权利 -- Anonymous - (4804 Byte) 2002-3-11 周一, 上午7:15 (53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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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程序是有前题的 (197 reads)      时间: 2002-3-11 周一, 上午8:2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程序本身必须是公正的,才能获得合法性。

比如,咱俩打架,我规定只可以我打你,你不可以还手。你一定说这规矩是狗屎。

套用美国的教条必须有美国的前提

美国的国会存在民意基础,他们的政策是在公开的辨论后产生的。他们的决策过程是透明的,符合程序。而他们的程序是得到大众认可的。

中国的情况与美国不同。中国政府的政治决策是由某些人私下讨论后做出的,不存在透明性,普通大众不知道那些与自已切身相关的重大政策是怎么制订的--至少在六四事件中是这样的。民众对当时的政府的执政,司法等程序--假如存在的话--并不认同。



六四学生们有没有权利要求政府答应直播?我认为有。

若在美国,这样的要求是根本不成立的--美国政府不能管束言论自由,美体的播放与否他们控制不了。

但在中国,这样的要求就成立了。众所周知,中国的媒体一直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没有政府的点头,媒体,尤其是国家极的媒体,是不能播放敏感政治事件的。

按照法理,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民众有权知道正在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象六四这样的明显影响中国政治格局的重大事件,政府是应当尽可能的满足民众的知的权利。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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