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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于“论坛法制建设”的理性网友,咱们来讨论坛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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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于“论坛法制建设”的理性网友,咱们来讨论坛规吧
所跟贴
请各位就刀客先生关于“斑竹笔名分开,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建议投票
--
Anonymous
- (96 Byte) 2002-2-25 周一, 上午1:35
(95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我投弃权票,因为----
(116 reads)
时间:
2002-2-25 周一, 上午1:59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键问题不在这里,在于“斑竹”这个笔名发言时应当更加慎重,或者干脆再设一个正式的“奸坛声明”笔名或者由老虫等专门负责政策阐释,让“斑竹”这样的模糊笔名边缘化---不然就好比一个公司经常发通告一样,不定什么时候就让人误解为全公司的政策。
我的建议----
奸坛声明:作为对重大问题的准确,明确表态,“属于政府公报”
老虫或别的什么笔名:专门解释讨论重大(如删贴)政策问题,属于“新闻发言人”
斑竹:不多说话,不参与政策讨论,只适当解释根据坛规,什么贴子为什么被删,属于纯粹执法者
各斑竹私人笔名:普通公民,同斑竹职权绝对分开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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