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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瞻事人人得而评之,唯独其前同事,前战友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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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瞻事人人得而评之,唯独其前同事,前战友们要小心
所跟贴
但吴早就知道此事,却仍然雇佣她。他现在不出来坦然承认错误,简直一个小人
--
随便
- (84 Byte) 2003-11-29 周六, 下午11:42
(86 reads)
不锈钢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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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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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吴的解释没什么不妥:早就想炒她,但却因为她怀孕不能炒(根据美国法律)
(97 reads)
时间:
2003-11-29 周六, 下午11:54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当然,也许吴应该去举报她才对。。。但当时美国法庭正在调查,高瞻也不可能给吴交待更多的底细,吴又有什么必要去举报呢?
或者吴应该去通报其他民运人士?问题是当时美国法庭还没有给高瞻定罪,他这样做,你随便不是更会骂他了么?
吴的唯一错误,就是当初贪图名人效应聘请了高瞻----但吴毕竟已经提到“这事对民运来说是个教训”,这也可以算他对自己的一种批评。
相比其他民运人士,尤其至今仍不肯撇情和高瞻关系的“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组织者,吴宏达至少能用一种比较坦诚的态度去面对这个问题,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请随便你搞清楚一个简单的逻辑:不是高瞻有恩于吴宏达和民运,而是吴宏达民运有恩于高瞻却被高瞻给害了----在这种情况下,吴宏达、自由亚洲电台等当然有权作为高瞻事件的直接受害者“落井下石”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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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法律问题。
--
石磊
- (90 Byte) 2003-11-30 周日, 上午12:15
(102 reads)
女性员工怀孕期间,雇主不得解雇该员工。。。这好象和雇主性质并无关系
--
不锈钢安魂曲
- (102 Byte) 2003-11-30 周日, 上午1:00
(75 reads)
不对。吴宏达明明说他早就知道高夫妇“亲中”,既然如此,干嘛雇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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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 (112 Byte) 2003-11-30 周日, 上午12:04
(90 reads)
我认为吴说高夫妇“亲中”是指的他们回大陆出事之前的事情,采访媒体有些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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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安魂曲
- (82 Byte) 2003-11-30 周日, 上午12:09
(75 reads)
我认为吴说高夫妇“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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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安魂曲
- (0 Byte) 2003-11-30 周日, 上午12:07
(7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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