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朋友“英人以经商立国“的点醒,我才发现其实我是被作者的这句“European settlers ... hunted them down and kill them systematically" 给搞困惑了。事实上,英中之间即使有强弱之分,但大家在认知上其实都处于同一层次,即私有化的农业社会,而Tasmanian人(和印第安人)则仍然处于采猎社会。所以英人来中国是做生意。这从两次鸦片战争以及八国联军完全打败清军后并未占领中国,而只是战败赔偿和开放通商可以证明。而开拓殖民地,则是占领被农业文明认为“无主”的土地,即采猎文明的公共采猎区。但问题是,两种文明的标准完全不同,为何一定要采用农业文明的标准?如果殖民者和采猎者力量对等,那又会怎样解决?最终结论恐怕仍然难逃丛林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