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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George Zimmerman 案 -- 若迷 vs 稀里糊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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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rge Zimmerman 案 -- 若迷 vs 稀里糊涂 (1)   
所跟贴 佛州“不退让”法是什么?美国有很多素质低下的烂移民? -- 勇敢的心 - (0 Byte) 2013-7-28 周日, 上午8:46 (229 reads)
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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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文章标题: 这事和移民问题毫无关系。standing your ground和传统的自卫的区别; (236 reads)      时间: 2013-7-29 周一, 上午9:22

作者:消极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美国法律传统的用致命武力自卫,特别是使用枪械自卫,是作为最后不得不为的行为,否则自身的生命将受到危害;各州在此项法律上的解释上不同,北方州相对于南方对不得不为更严格,或者说退无可退。

比如在北方,用枪只能在威胁进入屋子后才能构成合理的条件;如果有证据证明闯入者正在离开时被击毙(比如正在从窗户出去),屋主都有可能有很大的麻烦,在门外(front porch)把人打死,肯定至少要上庭的。因为闯入者已经试图离开,屋主的生命并为受到威胁

而南方本来自卫法律就宽松,原则上是只要是屋主的产业上,都可以实施自卫。

standing your ground,是cowboy的传统,就是西部片中一言不合拔枪相对。法律上就是使用致命武力自卫前,不要求证明已经是退无可退了。顺便说一句,Z案好像辩护方没有使用这条。一般认为,公诉方的表象相当欠揍,和Simpson杀妻案一样。

不论在南方还是北方,警察都是建议市民尽量远离危险,发现可以报警,就像警察给Z的建议一样。

作者:消极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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