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旗
加入时间: 2006/03/30 文章: 320
经验值: 11925
|
|
|
作者:五色旗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海,是一个伟大的城市,据说世博会更增加了其伟大。我其实不知道世博会,除了几百万年前看书说前清世博会展览绣花鞋而被我记住。我说上海伟大没有用,要国际友人才行,而我是中国公民。
最近匪国频发屠童案,各路左右人士纷纷跳扰不已,甚嚣尘上。或曰社会压力大,“含泪”恳求政府推动改革,这是中间偏右的人士;或有严厉谴责,加强专制,对不起,错了,应该是专政,这是靠向政府的人士。有“好人”(现代汉语意:傻逼)说要加强对刀具的管制。我一看这些建议,就上网一查,嘿,美丽而现代的上海已经实施了。
上海市通告:为了世博会期间保障市民和境内外游客的人身安全,出示身份证明登记才能拥有菜刀,水果刀。
匪国的官员真是高深莫测啊,我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的滔滔之情。我建议,每个上海男子,由政府出钱测试勃起功能,然后登记,以防将来有人强奸。这样政府花钱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也防止有些坏分子来讥讽政府收钱不干活。同时广大的政府官员可以多测试几次。
蒙古人要十户共用一把菜刀,结果他们还是被推翻了,所以现在匪国应该每个街道居委会共用一把菜刀,或者干脆恢复公社食堂,又可以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又不让老百姓看到菜刀。食堂的大师傅应该选用政治上可靠,思想上成熟的人士,因为他们拥有菜刀。过去有斩木为矛的,所以不仅仅对男人的棍类要有管制,对其他棍状物也应该管制。
无聊时候读到资治通鉴卷第十九开头:时上方兴功业,弘于是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每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弘尝奏言:“十贼彍弩,百吏不敢前。请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侍中吾丘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秦兼天下,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櫌鉏、棰梃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大不便。”书奏,上以难弘,弘诎服焉。
这是西元前124年的事情。然后想起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可见古代中国,现代外国还是有很多人支持人民持有武器的。
然而还是有很多“好人”(傻逼)说,你这小子,不要以为你懂得多,俺们也是美国混出来的。(a)美国也有很多“好人”要禁枪呢。而且,美国是禁止自动武器的。(b)除了美国,世界其他国家都禁枪,所以美国的拥枪权有其特殊历史原因。我斗胆来为大家分析之。我把这个论述分为(a)(b)两层意思。
美国有许多“好人”想禁枪,这个世界上不缺乏“好人”(傻逼),所以美国也富产“好人”(傻逼)。所以一件事情的好坏不能看有多少人赞同与否,我们不考虑人,就用逻辑判断,好就好,不好就不好。上次维州枪击案,杀手持短枪杀多人,如果我们考虑允许学校内带枪的话,凶手可能杀这么多人吗?他可能杀了两个人后就被击毙了。所以禁枪确实是“擅贼威而夺民救”。 美国枪支泛滥,但是美国治安很差吗?我个人感觉,比匪国好。美国监狱人满为患,但是匪国很多小偷和强盗政府是不屑于去抓的。如果美国本来就没有枪支泛滥,那么禁枪还有些可能性,而现在美国已经枪支泛滥了,而且有宪法保证枪支,你说美国的这些“好人”是不是忒“好”(傻逼)了些呢?所以美国的这些“好人”是比匪国的这些“好人”还要“好”。
所以现在只能讨论美国拥枪权的特殊性。相比于现在所有国家,美国是唯一可以拥枪的,但是这个就表明美国错了吗?首先,特殊并不表示错了,很多时候,也许是唯一真理。其次,也不是真的特殊,我已经举了例证,西元前124年西汉帝国是可以拥有弩的。请要有一个概念,弩在当时跟机关枪是一个量级的武器。我们应该把美国的特殊性当一个中性词。最终我们还是要看民间拥有武器是否恶化社会治安。西元前124年并没有因为民间拥有弩导致西汉帝国治安恶化,那个时候的治安恶化还是因为武帝暴虐天下。美国有枪也没有导致治安恶化,因为我个人感觉,美国治安比没有枪的匪国要好。
那么,为什么古今中外的发展最终都剥夺了民间拥有武器的权利呢?即使美国也是在慢慢的禁枪。现在不能有机关枪了,你在很多场合不能配枪了。这种发展的趋势是正确的吗?当然不是的。西元前124年的西汉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大不便。”你说古今中外的各国政府不懂这些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贼”,政府天然是民众的敌人。他们就是贼,所以他们要民间禁武,要“擅贼威而夺民救”。这就是为什么要强调国家是一种必要的罪恶。国家是必要的,但是更是一种罪恶。中国人说没有千日防贼的。然而,国家和政府就是贼,你不防也得防。否则他们不光窃取你拥有武器的权利,他们还会窃取更多。
作者:五色旗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