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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看了忍不住笑:中国文化与基督教之乐感、罪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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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夫好。因果面前,众生平等,岂不是妙。再者,正由于有因果,才能变更命运。种善因就成了。 -- Namo - (0 Byte) 2010-6-21 周一, 上午2:04 (136 reads) |
陈皮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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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能因为某人主观的做好人做好事或者修行而发生“个人天生权利”的增减损益。
就是人类之间的平等不能被人类自己来调控,而是要被事先“装入”、被统一格式化标准化,让人不再有空子可钻。身体大小智力强弱,不构成权利的大小强弱。
像“骑马坐轿为何因,前世修桥补路人。穿绸穿缎为何因,前世施衣济穷人。有吃有穿为何因,前世茶饭施贫人。。。”就会变成不必为今生的人权平等去努力和争取了,可能变成逆来顺受。东方民族确实常常如此,内敛安静。又如藏民千万里朝拜布达拉宫。
如果只是说今世,那只要有良知不犯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就可以了。那些故意犯罪触犯刑法的,自有世俗的法律去惩罚之。从这个角度看,本来就是众生平等的,又不值得特别的强调了。
根本上,佛教的今生来世学说,和基督教存在泾渭的差别。
作者: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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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佛教产生了苦行僧 -- 陈皮 - (316 Byte) 2010-6-21 周一, 上午3:11 (17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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