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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回若迷   
所跟贴 那是为了你才需要找版规的嘛 -- 陈皮 - (18 Byte) 2010-6-20 周日, 上午6:52 (163 reads)
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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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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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连西方常识'谁指控谁举证'都茫然无知,而且还说是为了被控方,绝了。 (191 reads)      时间: 2010-6-20 周日, 上午7:49

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越扯越远不说,你几乎每次都要暴露起码一个以上的对常识的无知。怎么这会儿又暴出新鲜玩意儿,连对谁指控谁举证这一文明世界最起码的常识都茫然不知涅?

瞧瞧你上面说过的话和你想要干的事,你说:

【人参公鸡太多了也。坛规你如数家珍,不知下面这些是否合适,我感觉你至少在打擦边球。 基本上就是“不针对观点”,而对当事人进行攻击嘛。】; 【顺便请教,这里的版规我怎么找不到?能不能给个链接,想对照下你的言论,必要时给举报一下?】

你明明是认为我有或是将有犯规嫌疑,所以想要举报我,也就是指控我。可怎么又能说出【那是为了你才需要找版规的嘛】?

在西方,谁指控谁举证,这一原则不仅仅用于法庭,同样也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凡是指控,则必须是由指控方出示证据,同时,拿出法律法规条例条文等作为对照,这也是指控方必须担当的责任。而被指控方则毫无责任也没有义务为对方提供指控自己的方便。同样,这一原则也适用于网上。

你怎么会连这些基本的常识都不懂?你不是说自己生活在加拿大么?难道加拿大人不具有这些常识,他们不属于文明世界?还是你身在其中却完全是生活在自己的象井那么小的天地里,坐井观天,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也就只是井口那么大点儿?我作为你的被控方,有什么责任帮助你来指控我?我又有什么义务要这么干?一个人能愚蠢到这种地步,真是让人叫绝啊。

为什么你一开口就几乎是必然暴露出不是思维混乱,就是逻辑错乱,或者是太无知太愚蠢呢?

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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