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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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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   
所跟贴 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 -- 咱老百姓(真) - (1980 Byte) 2010-3-29 周一, 上午4:25 (640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请问,一字之差,有没问题? (134 reads)      时间: 2010-3-29 周一, 上午6:54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引用:
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


咱老百姓(真),懂美国法律,是个法律专家。我没读过美国法律,但从字面看,恐怕他的话有语病。题目是[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可是内容却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府],二者有一字之差,权,府。在中文,似乎二者都是一个东西。可到了美国法律的文字,似乎却有很大的讲究:power<>government。我既没读美国法律,只能凭猜想,英文绝不会说,To overthrow the power is illegal, 而只会说to overthrow the government is illegal. 而中共惩罚刘晓波的中国法律,却是[权]字,不是[府]字。请问,这一字之差,有没问题?

我看,问题很大。因为,刘晓波等民运人士,要求的,煽动的,是夺权,绝不是颠覆政府。他们煽动的夺权,是选举。既然是选举,就更不会颠覆政[[府]]。凭选举而夺权,按期发生。在美国,每四年发生一次。而美国法律惩罚的[颠覆政府]行为,会不会每四年就发生一次?我看,你这比喻有点张冠李戴。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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