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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从贺贝两家争女的讨论想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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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贺贝两家争女的讨论想起的   
所跟贴 我说了8遍了:坛规没有禁止引用圣经,陈大夫也没有将其作为证据或衡量标准。 “禁止用刀杀人”和“禁止用刀”是一码事吗?晕死 -- 小小衲 - (0 Byte) 2010-2-25 周四, 上午3:47 (197 reads)
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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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文章标题: 我第N+2遍问你,坛规禁止引用宗教典籍或以上帝的名义作为辩论证据和衡量标准,陈皮干的不正是这个?我的贴里哪一条是错的? (184 reads)      时间: 2010-2-25 周四, 上午4:57

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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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犯规了吧? -- 若迷 - (421 Byte) 2010-2-23 周二, 下午3:15 (23 reads)

【从贺贝两家争女的讨论想起的】、【以子女为例,基督教认为:儿女是上帝所赐的产业(诗篇127: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陈皮

【六、根据费厄泼赖原则以及政教分离的原则,禁止引用宗教典籍或以上帝的名义作为辩论证据和衡量标准,以确保辩论双方处于同一平台,禁止政教合一的论述与宗教裁判。 】——自治区首长

《本区坛规》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748324


一)从“从贺贝两家争女的讨论想起的”来看,“辩论双方”十分明确地存在。事实上大家正在就此辩论。

二)陈皮参与了辩论,虽然没有以跟帖的方式。

三)陈皮在参与辩论时“引用宗教典籍或以上帝的名义作为辩论证据和衡量标准”

最高法院裁定:1)陈皮犯规;2)将主贴转移到罕见奇谈;3)送交地方执行。

(注:警告与否不属于最高法院管辖范围,由地方首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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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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