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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此贴难上并被种毒,故强贴)答民主作秀,兼劝芦笛、马悲、随便、安魂、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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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此贴难上并被种毒,故强贴)答民主作秀,兼劝芦笛、马悲、随便、安魂、唾弃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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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此贴难上并被种毒,故强贴)答民主作秀,兼劝芦笛、马悲、随便、安魂、唾弃 (233 reads)      时间: 2003-11-18 周二, 上午10:1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兹事体太大



尊敬的“民主作秀”网友:



在另册已复唾友,不料随即见到阁下在正册的网上呼唤。

文短意长,事趋凝重。以我阅历,观兄非等闲之人,不

由一时踌躇,自不可以附件《复唾友》游戏笔墨飨之。



但,严肃回答,仅一句话:兹事体太大。

众所周知,毋庸置疑,我已说过:萨斯至今“胡温新政”

正在十字路口。我曾惋惜“晚清新政”未成而中华不免百

年苦难,正如电视剧《走向共和》的潜台辞。然而,该剧

仍被打入冷宫,而据说制片者又被“喂了马粪”。本来,

转型期已隐伏大量社会矛盾(仅言腐败不公和贫富临界,

姑妄不论已显危象之物价货币财政金融),更兼台湾国亲

民仨党忽而联手展开“台独赛跑”(公投-制宪),此岂

布希牛仔在“被反恐拖住手脚时之‘诺言’”可恃而待稳

定者?



然而,自八月起,“歌舞升平”之中反是寒流席卷,政改

竟为“三不”所代,难道真想要让改良在与革命的龟兔赛

跑中败北麽?!



我是十年一贯的改良派了。为此,冒险犯难、忍辱负重,

七年内还乡四次,却是成效甚微,失落甚巨。积邓92南巡

以来十年教训,深知即便叩头跪求,官僚特权资产阶级也

决不肯轻易其既得巨大政经利益,不但不肯“恩赐民主”,

连“法治”也已渐为“威权人治”所代了。而今,包括知

识精英在内的全国各民族各阶层,正在梦中被拖入危境,

夫复何求?



杜导斌之激越,本非余所赞赏。但其言,非王炳章、彭明

之行,何来违宪触法犯罪也哉?其言爱国爱民,岂赖昌星

之流可同日而语也哉?是故为之签名呐喊,何可落狱下唾

如芦笛、马悲鸣所为耶?区区签名千人,不足13亿百万分

之一,然则国内以茅予轼为代表的本已靠拢威权之自由派

惊醒了,海外侨界学界报界对“新政”的欢呼沉寂了,如

此种种,能不令吾人惊怵?试看网上小小签名运动,竟惹

来九尺浪,岂不发人深省!



遥想当年,梁启超本为康南海之高足,大事临头尚且分道

扬镳,余岂能因个人一点细微恩怨弃终身价值观而不顾耶?

依余管窥:“唾弃”者,或为真诚良知,或为原则策略分

歧,何不泣血劝当局?版十三者,或为意气,或为血性,

但能在狂澜既倒之际,拍案保护民间弱者,诚无大过犯也。

是以,本人无可任“唾案唾方”之辩护律师,道理自明。



以上文字,本不想公诸于网。感兄之诚,只能尽言。

而今既投桃报李、开诚心布公道,即有得罪于大家,必千万

人唾沫吾往也,不敢稍示以怯。即此下网,还颂



民安



胡安宁 顿首



【注:因几次被打下来,故附件阙。

欲看《答唾友》原文者,请移步“重医院”】



【后记:再简答“民主作秀”网友:

在重医院兄之复函已拜读。在下只就宏观讨论,

至于微观“旧民运”或“伪劣-伪假民运”衮衮诸公,

不在此讨论。一叶彰目,借伪扫荡来否定民主政治,不过是

芦、马、随之癸花宝典,是决计练不成“专政大法”的。

再,重医院《答唾友》主贴已被偷删,特补上。

在美尚如此,可知国内铁幕之沉了,还能幻想“恩赐”么?!】



余大郎



复唾友并转唾嫂大妹子,兼向重医院特设监狱中服拘役的唾同志致意

(又名《走马户荐芦笛书》)



唾友及唾氏家属众亲友:



承蒙器重,委律师团员一职。偶是最小气的人,所以感动不已。

我虽然被板儿爷13打入另册流放,并经板儿爷23关押教育从宽

处理,身上拉满蟑螂昆虫屎;但士为知己者死,既蒙唾嫂青睐,

自然要考虑两肋插刀的。不过我对唾案情节还不明,网上又查

不到(可能是13把他从阎王生死簿除名了),所以最好是贵委

托方先将有关材料择要伊俺一份([email protected]),让

咱研究研究再说。



不过,从字里行间,我看出似乎有那么几点:

一、贵唾是否对杜同志犯有大不敬罪?杜同志大节是好的,既

蒙难,就不可再落狱下唾。如这点属实,本律如上法庭与13面质,

就会中气不足-因为偶也签了名的呀-就无包打“无罪释放”官

司的把握。要求从轻从宽或缓刑,你们看咋样?

二、好象贵方又对茉志同志有过大不敬?俺曾因对伊大不敬而遭

受群殴,至今余悸尚存。现在要同她对打,即是旧恨塞胸,却是

因孔门男不与女斗的遗教,上堂干大不隐便。是否改请一位女豪

杰-譬如叫一丈青的更好些?偶与她最近恢复了外交关西,互相

承认是好DONGXI,所以还可以说得上话。

三、贵方预期的律师团,可有个叫芦笛的?说来可惊,近期偶们

拳来脚去甚是热闹,我差点因他契了23板的官司。我会不会在团

内与他“大起架来”,按该芦的LUO脾气,实在说不准。好在他最

近效法毛老头当年的湖南驱张,已在网发动“驱13点运动”,檄

文所到,唾沫如雨,旌旗所向,芦敌披靡。所以偶看您们这官司

只要芦到场,一声唤,肯定是13桥断奸潭水倒流的!



区区意见,不计时间,免费奉献,不成敬意。



此复



一品候补律师 余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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