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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若迷,含泪再次请求“要脸的话道个歉,不要脸则随便”!当时这么说就知道你不要脸还死要面子拼命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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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若迷,含泪再次请求“要脸的话道个歉,不要脸则随便”!当时这么说就知道你不要脸还死要面子拼命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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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若迷,含泪再次请求“要脸的话道个歉,不要脸则随便”!当时这么说就知道你不要脸还死要面子拼命狡辩
--
人在天涯马在悬崖
- (11 Byte) 2009-11-27 周五, 下午9:10
(370 reads)
若迷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性别: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标题:
不要脸的,没本事拿出证据并据理反驳,只会在这儿穷嚷嚷顶个球用啊。
(118 reads)
时间:
2009-11-28 周六, 上午7:46
作者:
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指责的不过两条:1)不该说那货船是中国的;2)不该说那货船悬挂了中国国旗。
对于第二条,老芦已经在下面认错道歉。对此,你该不会说瞪着眼睛没看见吧?
对于第一条,不是已经给你说过了吗?你要坚持认为不该说那货船是中国的,那么你就应该拿出证据去反驳出自中国外交部的说法——货轮完全属于中国公司的财产。请你拿出证据并说明:那货船到底是属于哪一国的,它是不是完全由塞拉利昂所拥有,它是不是租用中国公司的;证明船主(不是说船长)不是中国人。让你做这么点事就这么困难吗?如果你拿不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光是在这儿一个劲儿地穷嚷嚷瞎叫唤,这不仅说明你这人无能,而且只能反复证明你这人是个不要脸的无赖!
这还不包括你瞪着个瞎眼愣把人家以护照为主题的文章说成是以那货船为主题的。对于这一点,咱已经是第三次明确告诉你了,可你竟敢既不认错也不道歉,把个青筋直爆的粗脖子硬是缩了回去。
作者:
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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