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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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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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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发起“驱13运动”的号召
──请斑竹13引咎辞职,以谢天下之四
芦笛
你之所以犯下这一系列的错误,最根本的原因是像07、01、16一样,把中共那套“人民勤务员”的传统作风带到了网上来。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倒果为因,把自己当成领导,把网民当成子民。自己的个人意志就是法律,说什么就是什么,网民只能乖乖服从,绝不能反抗,否则就是反党,就只能以专政手段无情镇压。07之所以干出伤天害理的封芦案来,完全就是因为我在《博讯论坛》贴出了《“富有宇宙感的人生见解”》,抨击了他和斑竹16包庇网上流氓攻击侮辱正经写手的劣迹。
正因为把自己当成了网民的领导、坛里的“主子”,你们对自己的权威才特别敏感,一旦觉得受到忤犯,立刻就不惜以主子的身份,任意教训、呵斥、辱骂、威胁网友,创造了整个中文网上独一无二的奇观。
以斑竹之身纠缠网人的恶劣先例是斑竹16开创的。XXX先生光临此坛后,先后写了两篇文章,使用动物语言侮辱我(例如“狂犬吠天”),严重违反坛规,不但未被删除,第一篇文字还居然进了导读,我写出反击文章,文中使用了“土法西斯”这一事实陈述,斑竹16居然抓住这借口,跟贴说什么我的文风恶劣,网人对此意见很大,云云。我当即大怒:XXX侮辱我你看不见,我反击你倒来钻空子了,于是就和她拌了几句嘴。过后我主动写了个帖子向她道歉,为老狼代表坛方接受下来。不料她居然误解了那天下第一明白之文,以为我在继续骂她,为此在内坛大闹。我上坛看文章,她居然出来缠住不放,说什么“敬请先生移步内坛”,要我上内坛去看她那莫名其妙的帖子。我拒绝后她还纠缠不休,一连上了几十个帖子,最后我恼得大叫一声,说我现在是来逛商店的,哪见过你这种服务员,缠定顾客不放,不准人家看货,硬逼人家去内堂谈话?她这才醒悟过来,赶快问我:那这些帖子(即我和她一来一往的吵架帖)是不是删去?我说:删!还留着干什么?难道你还嫌自己丢的人还不够?
其实斑竹16主要是糊涂,倒不是道德问题。斑竹07和01就完全是恶霸作风了。07宣布封芦后,居然作出内部规定,凡是转芦笛的反击帖过来的一律封杀笔名,斑竹01为他出来宣布了这一非法决定。据网友Czlly揭发,他为转芦帖,两次被封了笔名。
07和01的倒行逆施,引起了网人强烈不满,议论纷纷。网友加人只在坛里说了一句:07可以走,老芦不能走,01当即大声呵斥,并出示黄牌,警告深得广大网民喜爱、为论坛立下了巨大功劳的加股东,完全是共党恐怖统治作风。
更出奇的是,连weckyy那说话不关风、对谁都不会造成伤害的人,竟然也会惹了07。他在罕见嘟囔了几句什么话,07立刻气势汹汹地出示黄牌,要他证明之,否则就要封杀他的笔名。weckyy其实大概是笔名被封次数最多的牺牲者,每次都毫无理由,只不过是他半通不通、词不达意的英文帖子让人看了厌烦而已。可怜他人微言轻,便成了斑竹07以权代法的最频繁的牺牲品,真正成了“杀人如草不闻声”。
老实说,目击这种一旦小权在握、立刻骑在网民头上作威作福、专横霸道、不由分说蹂躏网人的下流作风,我不禁在内心深处为这些宵小的狠毒感到由衷的恐惧,更为所谓“新人类”能否接受西方文明的影响而深觉绝望。
23执政后,才结束了斯大林的恐怖统治,迎来了赫鲁晓夫的“解冻”时代。他下了一系列大赦令,既解放了RE那种刑事犯,也解放了老芦这种政治犯。此后,他对采取下黄牌和封笔名这些极端措施都非常慎重,论坛里的空气才极大地缓和下来,出现了难得的宽松景像。
但你13太保一上台,就显示出07那种专制铁腕来。你的第一个亮相,就是给重量级写手、大股东马悲鸣先生开德育课,简直是狂妄僭越到了极点。可笑的是,这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恶劣行为,居然得到事实上的“奸坛压寨夫人”茉莉女士的大声喝彩,说明此人白在西方呆了许多年,表面上对西方文明无限崇拜无限敬仰无限热爱无限忠诚,其实连起码的ABC都没学会,完全还是当年国内积极分子的底子。
更可笑的是,醉汉先生看不下去,讽刺你是“德育教授”,你就立刻制造借口报复,悍然给他下黄牌,完全是07那种草菅人命的下流作风。以后你更是热衷于以斑竹身份在坛子里搞文字狱,罔视坛规,自己发明出一堆具有极大个人特色的罪名来,上文列举的“‘民运论坛’的提法可能会造成对某些本论坛网友真身立即的伤害”、“猜测斑竹13的心思”等罪名都是堪称千古笑谈的文字狱罪名,最后居然堕落到接连侮辱写手,侮辱我是“打瞎子,骂哑巴的流氓,很不DECENT”,演出斑竹大打出手,连续殴伤股东的丑剧,蔚成网上奇观。
虽然你在网友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对受害者之一作了道歉,但至今拒绝向我道歉不说,还要在向别人道歉时咬我一口,说你侮辱人家是因为我纠缠你造成的,好像我成了你的犯法原因!世上还有比你这种人更无耻的下作货么?!
上面用的“犯法”这个字,正是恰如其分。中国人和西方人观念上的最大差别,就是西方人认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人民,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只能一体凛遵;而中国人历来认为法律是管束老百姓的,对统治者不起作用。因此,犯法从来不会是统治者的事,只会是人民的事。奸坛的斑竹们特别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奇怪的是,似乎网友也没谁意识到这个问题。其实,坛规是网民和坛方的共同约法,网民犯规要受到惩罚,斑竹犯规同样如此。
所谓“斑竹犯规”,不但是指你那种用“打残疾人的流氓”之类的话语侮辱网友,更是指你在网友毫不犯规时便任意践踏坛规,肆意删去人家的心血结晶。这才是最恶劣的犯规行为,因为它充份暴露了斑竹对法律的藐视、玩弄和滥用。奇怪的是,奸坛成立至今,只见网友被罚,从未见过斑竹被罚,所谓“陪审团”只能在消极意义上弥补斑竹犯规的后果,并不能惩罚犯规斑竹,以此威慑制约斑竹的犯规意图,从积极意义上保护网人的言论自由。
在你看来,似乎这种坛方对斑竹的偏袒包庇还不够,居然发明出个光辉的“13太保理论”来。这理论包括两个重大内容:
1、“斑竹没有义务回答被删原因之类的问题。”
这么说,斑竹可以丝毫不顾网人抗议,随便删去他人心血结晶,而可以不作解释?这难道不是中宣部那套?
2、“坛规所限,我们不能以斑竹身份和网友交流我们的观点,你这种做法就好像过去形容流氓的‘打瞎子、骂哑巴’,很不DECENT。”
所以,网民只能默默地忍受斑竹的蹂躏,不能质问,不能抗议。无论斑竹怎样胡作非为,都不能抨击,否则就是“打瞎子,骂哑巴”的“流氓”,“很不DECENT”!
这“13点理论”的精神实质,是把斑竹变成了一个超越于坛规之上、凌驾在网民头上的特权阶级,和党领导一样,根本就不容百姓指责批评。一个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说出这种下流党话来,真是让我都为你羞愧!
听你那意思,好像斑竹和网友很不平等,坛规规定斑竹不能回手,所以如果网友批评斑竹,便是利用了这不公平的优势,“很不DECENT”。
这种“理论”也敢拿出来现世,真让我无限佩服您的勇气。斑竹和网友之间当然毫无平等可言,完全是刀俎和鱼肉的关系,一方是宰割人的,一方是毫无还击能力,只有听凭宰割。斑竹手上握有一系列的惩罚网友的手段:移帖、删帖、黄牌警告、封笔名、封信箱、封IP,而网友却毫无遏制对方的手段,被彻底剥夺了自我保护能力,遑论反击能力。这一点,在封芦案中暴露得无比清楚,而你还嫌这绝对权力优势不够,还要出来在精神上剥夺网友对你们胡作非为的抗议权!
总而言之,13太保,你担任挂牌斑竹没几天,就犯下这么一系列严重的错误甚至罪行,构成了“海纳百川”建站以来继07之二的最大耻辱。很明显,如果你继续当政下去,一定会干出比他更恶劣的劣行来。作为建站元老和最大股东,我不能再坐视你窃据权柄,滥用职权,使用种种手段,明目张胆地偏离建站宗旨,把本坛变成“民运”论坛,更不能容忍你实行文化专制和红色恐怖,在海外复制中宣部的舆论管制那一套。
为了本坛的生存,为了广大股东和读者的福祉,芦坛父在此发出庄严号召:请网友们在此帖后踊跃跟帖,效法民国初年各地的“驱张运动”、“驱汤运动”,发起“驱逐13运动”,罢免13的斑竹职务!
我们和13的斗争不是私人意气之争。网民必须看到,这是我们争取自身言论自由获得充份保障的奸坛大革命的序曲。这场斗争将向全网表明,即使在网络这虚拟世界中,也是“主权在民”,是网民而不是斑竹才是网络的真正主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统治者,有权罢免和惩罚那些狐假虎威、骑在网民上作威作福、百无所长、连篇中学作文都没本事写通顺的废物和宵小们!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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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议。13的名字和观点都太搞笑。 -- blackwhite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下午8:34 (50 reads)
- 嚴重同意,晴歸還論壇自由。 -- 寒月軒窗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下午4:42 (44 reads)
- 附议,支持! -- gmy - (24 Byte) 2003-11-17 周一, 下午2:09 (64 reads)
- 順便問問﹐這斑竹到底是有點功夫費拿的﹐還是純粹是義工﹖ -- 偷著樂 - (8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10:50 (65 reads)
- 反对。以前老狼讲过,对斑竹的苛责建立在斑竹不会犯错上, -- 贝苏尼 - (58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8:59 (81 reads)
- 反对!应该首先召开陪审法庭,先按既定法制程序判定斑竹13和网友纠纷是非后再说 -- 不锈钢安魂曲 - (52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8:40 (58 reads)
- 附议来迟。就13近来所为,已不适合继续做见坛斑竹,应该主动引咎辞职才是。 -- czlly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8:18 (48 reads)
- 反对。斑竹13是好心,想要保护国内网友,所以没有完全按照坛规处理 -- 不锈钢嘴巴 - (54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7:16 (65 reads)
- 反对。芦笛在这类事上的判断明显是逆我者亡。若说“斑竹之身纠缠网人”, -- 无忌 - (6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7:12 (81 reads)
- 附议!!!!!!!!!!!!!!!!!!!!!!!!!!!!!!!!!!!!!!! -- 咱老百姓(真)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6:48 (61 reads)
- 附议,不需要理由。但如果你想知道理由, 请翻页 -- 九戒 - (2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5:36 (78 reads)
- 附议。斑竹13给别人上“德育”课,而他/她自己最缺的恰恰是职业道德。 -- lawerH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4:50 (53 reads)
- 附议。无论如何,这是奸坛制衡斑竹弄权的一次尝试。 -- 混子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4:23 (44 reads)
- 附议。13太保立即下台。要那么多斑竹干什么?让23兼管2坛不就得了。 -- 2u2m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3:46 (61 reads)
- 不行啊,我吃不消 -- 斑竹23 - (25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4:16 (103 reads)
- 剛剛貼完上一帖﹐盧兄的倡議就被斑竹從提貼版請了下來。 -- 偷著樂 - (108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3:29 (75 reads)
- 頭一次聽說可以以民意驅逐版主﹐有這個可能嗎﹖版主不會報復嗎﹖ -- 偷著樂 - (224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3:21 (68 reads)
- I'm proving your friend Gu Mi is a Liar. -- weckyy - (0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3:21 (49 reads)
- 斑竹13不能这样自相矛盾地冒充上帝 -- 吃人血馒头 - (1394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2:52 (77 reads)
- 征集RECALL签名。加州州长重选了,版主13也应该下台 -- 马悲鸣 - (1692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2:51 (109 reads)
- 征集RECALL签名。加州州长重选了,版主13也应该下台 -- 马悲鸣 - (156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2:50 (76 reads)
- 附议。对斑竹16我也不追究了,但这个斑竹13素质实在太差,时不时还要冒充一回掌握全部真理的上帝 -- 吃人血馒头 - (34 Byte) 2003-11-17 周一, 上午2:46 (6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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