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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世纪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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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世纪大宣判   
所跟贴 制度设计也是一个试错过程,有西方的成功范例应该能够少走弯路 -- 看客101 - (71 Byte) 2009-9-13 周日, 下午4:55 (126 reads)
简单的人






加入时间: 2009/08/31
文章: 50

经验值: 1609


文章标题: 维权也许是中国的出路 (266 reads)      时间: 2009-9-13 周日, 下午10:32

作者:简单的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仅仅是学习那些制度用处不大,进入中国这样的大酱缸,被异化的事例实在不少。一项权利的享有,需要整个社会大众和政府对此权利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才有可能,而且从社会心理上也认为这样的权利是理所当然,并最终成为了社会本能,这样的权利就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只是法律上的规定。

当初美国建国,公民的权利写入美国宪法,但实际上是能否享受这些权利则很难说。马丁·路德·金的民权运动、一战成立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同性恋的维权,还有一些轰动美国的大案(《影响美国25个大案》网上可以找到)等等,它们对整个美国社会进行着震撼性公民教育。其时社会公众或在其中,或是在发达媒体窥视下了解全貌,这些事件使人们的观念受到冲击,全社会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消化,让抽象的权利成为具体的权利,成为社会心理本能。而这样的社会心理本能是学不到的,要在其中有深刻体会才能形成。

前些日子芦区在讨论中国前途的时候,有一些想法,与上面的观点有关。想法的由来有二个:其一,有篇芦文在写到美国建国时,认为美国开元勋们为美国设计的制度不是民主制度,是精英管理的保障自由的制度(大体是这个意思,现在找不到原文了)。其二,是国内一篇博客《何为民主》的文章,其核心思想也是自由的保障而不是选举或选票。我就想维权也许是中国的出路,政府在与民争利的时候,民要维权,恢复社会规则,压缩潜规则空间。其社会基础是,随着改革开放民众有了点私有财产,有保护自己的财产需求,活不下去造反的需求大大降低。中国也相应出现了一些为弱势群体的维权律师,虽然受到打压,很艰难,但都一直在做。由于网络的兴起,带有普遍意义的维权可以产生浩大声势,维权的成功率也可能提高,也会起到公民教育的作用。

如果在中国,维权也成了社会本能,也许中国还是有希望的。当然如果这个社会不存在对话的空间(美国与中国的差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的成立也算是惊心动魄了。),那就麻烦大了。

作者:简单的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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