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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被捕与《民运精英大起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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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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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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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刘晓波被捕与《民运精英大起底》
芦笛
最近新华社报道,刘晓波 “近年来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晓波立案侦查,前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消息传来,举世悲愤。中共虚弱入骨,不但出自内心的恐惧,肆意践踏他们自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为犯罪,而且竟然堕落到连古代帝王都不如,以为文人写两篇文章便会颠覆他们来历不明的政权,这种反动腐朽没落野蛮下流的政权还能有什么更生希望?不能不让海内外一切开明人士拊膺太息。
就在此前不久,“澳門南天國際有限公司”推出了一本由某个名不见经传的“武闻”编著的烂书:《民运精英大起底》。此书之别致,首先在于那“编著”字样:到底是“编”还是“著”?“编”又是怎么个“编”法?若是“编辑”,为何连荒诞无稽的弱 智谎言都收进去,而且不给出材料出处?若是“编造”,谁给作者那权利胡编乱造谎言,诽谤中共的政敌?若是“著”,作者“武闻”想来如《大梦谁先觉》的作者丁楚一样,曾是民运中人了,书中说的是自己耳闻目睹的事。既然如此,为何不敢说明自己的身份职务,承担文责,并证明自己揭发的事实确实可靠?
这本烂书第二个别致之处,就是它不从民运的指导思想和组织路线上去批判海外民运,却效三姑六婆长舌妇,专在民运领袖的私生活上做文章,连王丹的所谓同性恋都要津津乐道,却不知道正派人关心的不是政治家的私德,而是他们的职业道德,最主要的就是韦伯说的“责任伦理”。没谁指望民运领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只有下三滥才会对他们是否有过刑事犯罪、是否与人通奸等等怀有浓厚的病态兴趣。
就拿民联前常委、《中国之春》前编辑、一手搞垮民联的搅局大王胡安宁(亦即丁楚回忆录里的“呼延民”)来说吧。此人曾在网上公开承认过两件事,一是已故大师陈逸飞是他的总角之交,一度情同手足,后来陈怀疑胡见财起意,偷走了自己的一批杰作,遂效管宁与华歆“割席分座”故事,与胡反目,从此形同路人。另一件则是他自承与“摄政王”、“童贯”攀上了关系,成了“上书房行走”(或“学习行走”,胡未说明),充当摇鹅毛扇的国师爷,时时向我党“军机处”上条陈,还从他家“童贯”爷爷那儿领取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办起了一家网站,作为“摄政王”或“童贯”的“海外新华社内参”,时时将值得引起当局重视的文字提入导读,恭呈御览。甚至还奉他家童贯爷爷的令旨,反复多次在网上公开收买独立作家,碰壁后不惜作出赤裸裸的人身威胁,扬言:
“狼邪/芦笛的最大罪行,无非是有可能阻断我‘公车上书’之路。……但他们也坏了我大清新政摄政王的菜,自然恨之入骨。虽然你俩姓名我全知道,但用得着俺去下药吗?”
这两件事情中,第一件与公众利益无关。胡安宁是不是专吃窝边草的窃贼,这世上只有陈逸飞关心过,或许还有他的遗属想查明是否有部分贵重遗产被胡窃走。但事隔多年,真相只有胡知道,已经是无法查明的悬案了。而且,即使胡真犯了罪,那也早过了追诉时限了,胡其实不必担忧。只要他没有现行犯罪,则公众当然不宜理会。但第二件事就涉及到了公众特别是网民们的利益:谁不害怕自己的文字被弄上“海外新华社内参”,为自己引来麻烦?谁敢得罪手眼通天的“上书房行走或学习行走”或“军(野?)机章京”,被“摄政王”或“童贯”派来的杀手干掉?就算我党不会干这种事,以胡现有的黑幕关系,要在谁回国时迫害人家易如反掌,他也多次做过此类威胁。不论这些威胁是真是假,它们都会造成网上人人自危的恐慌气氛,妨碍文明世界的华人行使言论自由,为赤化西方作出贡献,这当然就是公众必须关心的公共事务。
然而该书的重点,不是抨击这种危害中国民主前途的伪民运乃至“上书房民运”或“军机处民运”,却是谁谁当年在国内偷过自行车,谁谁的老婆和洋人通奸,谁谁“奉子成婚”,当了现成爹,被迫成了四口之家的家长,等等。这种低级下流的 “花边新闻”,就连网上品位最低的LLC(Low Life Corner)都不会刊登,却居然成了一本皇皇专著的主题。这种抹黑政敌的下流做法,就连在我党虚构的国民党“白色恐怖”下都从未有人干过。
的确,当年国党指责共党“杀人放火,共产共妻”,字字是事实陈述,不但为历史学家的一系列严谨考证证实,而且还由老一辈无耻阶级革命家曾志同志在其回忆录里公开承认了。我党在中国历史上杀了最多的人已广为人知,伟大领袖们的浪漫生涯也家喻户晓,不必再说。这里只想指出,粗知马列的人都知道,“共产共妻”从来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理想,不但写在《共产党宣言》里,更在恩格斯的名著《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中得到了系统阐发,伟大领袖毛主席还在1958年的多次谈话中郑重探讨过消灭家庭的前景。
随着时光的推移,中国的执政者以及为执政者辩护的文痞们越来越下作,每下愈况而每况愈下,不知伊于胡底,当真是“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
除此之外,该书还有一个重点指控,那便是民运领袖领取台湾情治机构的经费,以及领袖们怎么怎么贪污公款。姑勿论这些指控是否真实,就算句句是实,那也是干革命唯一的金光大道。我在《卖国多助,爱国寡助》的旧作中指出,非卖国无以干革命。无论是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是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暨国爹孙中山,还是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把毛主席,都是卖国老手,都靠外国政府的巨额援助起家,都是大贪污犯。当年由少奇同志的前妻和女儿揭发出来的“金鞋拔”故事,曾为神州亿万军民津津乐道,耳熟能详。民运领袖既要干革命,当然只能走这条路。和老一辈无耻阶级革命家比起来,他们的悲剧只在于“卖身空有志,中饱竟无门”,时代不同了,没有买主而已。
更何况此书有许多无耻弱 智谎言,更是让人怀疑“编著者”言之凿凿揭发的民运领袖贪污罪行是否向壁虚构。例如这段话最好笑:
“自稱信奉‘民主法治’的人,竟然毫無民主法治觀念,為所欲為,最後只能撕破臉皮,徹底攤牌。2006年7月,獨立筆會內部論壇拋出署名‘蘆笛’的文章《敦請‘獨立中文筆會’理事會立即開除害群之馬、文盲‘作家’高寒》。該文稱,高寒‘企圖以此發動群眾,製造輿論,掀起網上暴民運動,製造“政治地震”,用非法手段搞掉在國內外具有巨大影響的筆會負責人,由他這個文盲白丁取而代之,從此將筆會化為他的個人政治資本與爭權奪利的政治工具。’針對此文,高寒分析認為,這是杜導斌等人‘打響了以“開除高寒案”來反制“余、王罷免案”的第一槍’”。
这段离奇谎言最先见于化名“林晓生”的造谣网文《“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我为此曾在各大网站发文澄清,该文收入了《万维读者论坛精华版》(http://www.creaders.org/articleReader.php?idx=248220 )。我还抓住这段谎言,请自称“眼睛里揉不进沙子” 、为高寒辩护的茉莉女士公开表态:这算不算高寒无耻造谣,为何她的秀目竟能容忍这大如梁木的“沙子”。茉莉女士虽未能凭良心站出来说话,但她大概也觉得高寒造谣倒不稀罕,不过即使是以高寒的智力标准,造出这种不戳就穿、掩耳盗铃式的弱 智谎言也实在太笨,于是明智地选择了沉默,不再为高寒“打抱不平”了。
由于中共封杀,芦某在国内当然是无名之辈,但在海外中文网上,凡是有点年资的网虫,无一不知芦笛是何等样人,岂能是杜导斌那种无名小卒的化名?又岂会自渎到去与笔会中那些靠“政治增值”腼颜混入、自封“作家”的高寒、郭罗基、伍凡、盛雪、朱学渊等文盲准文盲为伍?我从未加入过笔会,此生也毫无这个愿望。该会所有的非文盲、半文盲、准文盲与文盲会员,我都毫无来往,连该会的正门在哪儿都一无所知,遑论“内部论坛”?本人那篇文章,完全是目睹高寒多年猖獗的网络犯罪,觉得笔会成了藏垢纳污之地,为公民责任感驱使写出来的,就贴在高寒当时担任版主的《自由中国论坛》以及本人所在的《罕见奇谈》上,哪是什么“杜導斌等人”在“獨立筆會內部論壇”上“打響”的“以‘開除高寒案’來反制‘余、王罷免案’的第一槍”?!
最令人目瞪口呆的是,高寒自己明明知道芦某人是谁,那就是从2003年直到2008年整整五年间他一直在纠缠、骚扰、诬蔑、诽谤的独立作家。就是因为他在网上宣传毛共党文化、大搞“网上文革”, “清理阶级队伍”,才激出了我扫荡伪民运的几十万字雄文,以《五论伪民运比现代中共更反动》为高峰,主要批驳的就是高寒在网上散布的毛共言论。这些文字都基本收存在《万维读者论坛精华版》中。不仅如此,高寒本人还与我进过“热血汉奸”的决斗单间,在其中他造谣诽谤,说我是使馆间谍头子的座上客。如今出于他的方便需要,我这个“共特”却又在瞬间内成了杜导斌等人的化名!
《民运精英大起底》引用这些无耻谰言作为诋毁笔会的证据,反倒露出了马脚。该书第十一章题曰《獨立筆會的黑幕》,爆出的所谓“黑幕”全是“刘晓波剽窃高寒文稿”之类的荒唐指控。
谁都知道高寒是怎么被笔会开除的,那就是他帮助中共诱捕了一大批良心犯。他先在网上成立了个“赵紫阳治丧委员会”,诱骗国内异议人士参加。等到这些人上钩后,他便把全部名字绑架到他所谓的“民主中国临时过渡政府各省市政权交接委员会接收成员”名单中去,使得中共轻而易举地获得了镇压借口,逮捕异议人士许万平、杨天水等人并判了重刑。这丧心病狂的政治陷害罪行激起了公愤,笔会不得不清理门户,把这种败类清洗出去。这是任何一个珍惜自身形象的组织都不能不干的事。
高寒却因此大肆造谣诬蔑笔会,连刘晓波剽窃他的文章的指控都有本事作出来。其实作为“作家”,高寒的唯一功能便是以无量病句为大众提供免费娱乐,网友们至今还在传诵他的名句:“真相乃戳穿谣言之天敌”、“我大气都不敢出地回答一个”、“无高屋建瓴之慨,羽扇纶巾之策”、“突破萌芽状态的瓶颈”、“我们以‘萤火虫’而自豪”、“我们绝不用扭转头去以维持内心宁静”、“去共同着命运”……而今这位病句大王却能红口白牙地说,堂堂的文学博士抄袭了他的文章!而这种荒诞绝伦的指控,竟然也就被那本烂书当成“钢鞭材料”,抛出去打刘晓波!
这正是耐人寻味之处:那烂书为何在此时出版?高寒又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连盲人都看得出来,既然刘晓波是个剽窃同仁文稿的文贼、贪污捐款的罪犯,据说连纽约皇后区小额法庭的法官都对高寒说: “我看了此案的材料,相信原告會勝訴,但他應該依循正確的程序,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或聯邦法院起訴”,那么中共抓捕刘晓波当然就是应该的。
其实网友们早就揭穿了,那所谓法官的话乃是高寒捏造出来的。《世界日报》报道原文是:
“根据民法第78条,私人团体有权处理内部的事务。法官William A. Visovich当庭据此强烈建议高寒撤销告诉。他对高寒说,高寒的告诉并不属于民事法庭范围,即使高寒有可能是对的,以他的职权也无法审判。”
高寒却删去了“私人团体有权处理内部的事务”这关键话语,塞进了他自制的“法官语录”。尽管网友们立即就戳穿了那下作戏法,我还特地写了《笑看人权斗士茉莉为高寒起诉笔会案出丑》一文揭露之,那本烂书还是原封不动地把这些无耻谎言抄下来,作为打击刘晓波与笔会的“重磅炸弹”!
奇怪的是,高寒无视我一再作出的声明,默认“林晓生”的造谣文章于前,默认《民运精英大起底》对刘晓波与笔会的诽谤诬蔑于后,到底是何原因?他是否参与了这些造谣文章的写作?如果没有,为什么“林晓生”和“武闻”都敢在造谣文章中以报道独家消息的方式,提供高寒语录?例如上引“針對此文,高寒分析認為,這是杜導斌等人‘打響了以“開除高寒案”來反制“余、王罷免案”的第一槍’”之类的话,若不是高寒自己提供的,难道作者敢冒名伪造?若是作者冒名捏造,高又为何不在我反复澄清之后出来作个起码的解释,把自己从那空前丑闻中解脱出来?
还不止此。为什么每到官家要迫害国内异议人士时,高寒便非常及时地为人家提供炮弹?政府要迫害异议人士许万平、杨天水等人,他便非常及时地把这些人的名字绑架到他那个“民主中国临时过渡政府各省市政权交接委员会接收成员”名单中去,成全了官方所谓“颠覆国家政权” 的指控。而官方要拿捏刘晓波时,他便高瞻远瞩,早着先鞭,抢在官方动手前,诬蔑诽谤刘晓波以及中文笔会,甚至把笔会告上美国法庭,在其无理诉讼被法官驳回后,还要捏造法官语录,以此证明即使是美国法律也不能容忍笔会的作为?
这到底是为什么?本人不是高寒那种毛共余孽,凭想当然便发动网上文革,到处抓“共特”,甚至造谣诽谤,说芦笛是使馆间谍头子的座上客。所以我只能根据已有事实,重申在扫荡伪民运的雄文中反复提出的一个主题:伪民运分子诸如高寒辈,已经在客观上构成了中共在海外的别动队,起到了政府直接出面起不到的破坏作用。此乃有目共睹的事实,并不是高寒式诬陷。
此外,我更希望高寒先生出来把这些事情说清楚,解释一下你为何要坑害国内异议人士许万平、杨天水,并抢在中共动手之前捏造谎言,诽谤国内异议人士的精神领袖刘晓波先生,然后再兑现你当着天下人发下的誓言,这就回国闯关投案,把被你陷害入狱的许万平、杨天水等人换出来。若你没有胆量这么做,或是怕回国去戳穿了西洋镜,最起码也得在网上发个正式声明,讲清楚许万平、杨天水等人的名字是被你绑架入你的非法“政府”名单中的,无论是事前事后都未征得他们的许可,他们完全是无辜受害人,中共以此为罪名迫害他们毫无依据。
最后想向“独立中文笔会”进一言:海外多害群之马,千万不要跟他们来往。依愚见,贵会会章最好更改一下,要么规定海外华人不能入会,要么规定凡是参加某派政治势力的人一律不能入会。如果贵会可以接纳反共政治势力入会,则势必也该接纳中共势力入会,否则就是实行政治歧视。如果贵会不是偏离独立立场,把那些不学有术的高寒、郭罗基、伍凡、盛雪、朱学渊等坏人弄进去,又何至于闹成后来那乌烟瘴气状?就算没有高寒、郭罗基等人的无耻诽谤与恶意诉讼,光是有个“临时政府总统”伍凡在贵会中滥竽,贵会就绝对说不上是“独立”的。更何况那些人胸无点墨,只有满腹坏水。网罗了他们,贵会到底算个作家联谊组织,还是个文革“战斗队”?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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