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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老芦:(无法在芦笛自治区发贴,只能贴在老芦独立国门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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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一身臭肉,蝼蚁也不食 -- 仗义 - (507 Byte) 2008-12-22 周一, 上午9:49 (382 reads) |
若迷 [博客]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性别: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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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可真不是一般的胆怯。要讨论观点,又认为自己是对的,那就该理直气壮,有什么好躲躲闪闪的?即使是打架论是非也该光明正大,想为自己辩护又不敢亮明身份这算是哪门子的好汉?
这人出奇的低能真是包都包不住还死命的往外捅,你说你一开口这不露傻吗?这贴子只能显示上贴时间,哪里还冒出写作时间长短了?你还跨过太平洋钻进两家不同的电脑里面了?能看到写作所用的时间?切,真不是一般的蠢。
再说那谁点死谁吧。两个人的文字都摆在那里,一个只是干嚷嚷却连一个具体例子没有,而另外一个给出了多个具体的例子还附带有以前打架的多个网文链接。是个人就能立马看出高低上下,怎么到了你这里又跟俩眼一闭似的,跟着个只会干嚷嚷的穷叫唤?
再不知道你以前和老芦的是非经过的人看了你这烂跟贴,跟老芦的一比较,也能看出咱帮你这大傻蛋点出的这再明显不过的两点。露了这么大的傻你再往下说关天培的事儿能有人信你吗?
切,好意思说人家是武大郎开店。你也不看看你自己有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让别人在网络上广为传播的?就连在独评也几乎没见过你又什么上导读的文章,更别说你自己去摆摊设点了。你不是在这里搞过吗?办了几天呢?你比武大郎的鞋里面的脚泥还差远着呢。不服不是?不服可以再搞吗。
作者:若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若迷于2008-12-22 周一, 下午10:35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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