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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致在本坛玩耍的来自国内的网友--我为何鄙视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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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致在本坛玩耍的来自国内的网友--我为何鄙视芦笛   
所跟贴 致在本坛玩耍的来自国内的网友--我为何鄙视芦笛 -- MariahSarey - (1165 Byte) 2008-9-11 周四, 上午10:21 (412 reads)
小憩片刻






加入时间: 2008/05/08
文章: 87

经验值: 4171


文章标题: 有道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78 reads)      时间: 2008-9-11 周四, 下午3:03

作者:小憩片刻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完全赞成你的观点和感觉,但有道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太阳都容许有阴影的存在。有道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真的,“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不是什么老好人,也不是什么和稀泥。
“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一种智慧。当然“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是一种智慧。
当我们懂得了道理,这叫做“聪明”,当我们能够将道理运用起来,把事情做好,这叫做“智慧”。

如果芦笛不讲道理,无论怎么鄙视他怎么骂他,都是“对牛弹琴”,徒浪费你的精力和时间。
如果芦笛还能转变,你这么骂他,岂不是把他的退路都堵住了?很多离家不回的小孩本来还有退路,结果被家长一骂就不得不离家出走了。

别骂他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有时间多写些什么华尔街的故事,让我也开开眼,长长见识。

以上的话,虽然是劝楼主,也同样希望芦笛先生能够不再骂人了,理由同上。

我要去给kai-kai捧捧场了。人家开始写滑稽大戏了:)

作者:小憩片刻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小憩片刻于2008-9-11 周四, 下午3:33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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