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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讨论]不是刚才那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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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讨论]不是刚才那一只   
所跟贴 恶法不是法?白马非马? -- 别提 - (0 Byte) 2008-7-19 周六, 上午9:20 (108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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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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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这好像是许多民朋的主张,王力雄似乎也这么看,他们的意思似乎是,恶法就不须守, (175 reads)      时间: 2008-7-19 周六, 上午11:14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意思在旧作中说过:

1)中共的法律因为是单方面制定的,所以确实含有许多恶法,当然并非所有的法都是恶法,刑律就不能说是恶法,和文明世界也没什么本质差异。所谓恶法主要存在于非法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上。例如六四戒严就是恶法,它的基础完全是“北京发生动乱”的谎言。所以说,此论也不是毫无道理。

2)但问题在于:

第一,谁来解释法律,界定什么是恶法?如果公民都这么想,凭自己爱好决定哪些法可守,哪些不用守,还有什么法治可言?

第二,即使真是恶法,大家都不守,必然养成公民蔑视法律的普遍意识。这种国家只能沦为土匪国家。就算把中共推倒了(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虚拟),也无非是“以群暴易独暴”,比原来的独暴还可怕。

3)因此,我认为,正确的作法是恶法也是法,同样应该遵守,但与此同时应该通过理性斗争,迫使政府逐渐废除这些恶法。

但这只有在文明国家才有可能。理由王力雄早说过了:通过理性斗争迫使政府让步,实现社会进步,只有在具备三个条件时才有可行性:第一,国家是法治国家。第二,统治者和人民都有良心。第三,有民间社会。这三条中国一条都不具备,因此不可能有通过理性斗争谋求社会进步。他没指出的是,中国统治者对人民的态度很像当年南非白人统治者对黑人的态度,专门立法堵死民众斗争的一切可能。凡斗争都犯法,还有什么斗争可能?

所以,这是个中国特有的无法解决的悖论:恶法只能靠合法的理性斗争来废除,但中共规定了凡斗争即为非法,因此只能靠非法斗争去解除恶法,这本身就像以暴力革命求民主一样的,手段与目的南辕北辙。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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