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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举报】“芦笛自治区”违反《海纳百川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规定,应予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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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举报】“芦笛自治区”违反《海纳百川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规定,应予降级   
所跟贴 虚网没看到,那只是个尚未通过的草案? -- 越南人 - (137 Byte) 2008-2-12 周二, 下午2:08 (357 reads)
虚怀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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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7/06/09
文章: 1019

经验值: 2036


文章标题: 就是说,这么长时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377 reads)      时间: 2008-2-12 周二, 下午2:37

作者:虚怀若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实也好。我现在改变想法,自己也想申请“自治区”。我现在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地方。
网站愿意提供嘛,合不合法,不在我考虑之列。过去申请过一次,因为“芦笛”中间跳出来捣乱,我看了恶心,为了省心,自己撤销了。其实现在看来不必,我应该坚持申请。

祝贺越南人网友成为大法官。
不过说句大法官可能不愿听的话,这里的所谓法制建设就是扯淡,给芦笛那样的网络流氓提供特殊保护,还谈何“法制”。
最简单的,按照这里可笑的“法制”规定,大法官只能管罕见奇谈,那么不愿被管的人,就申请自治区好了,您这大法官还管谁呢。

作者:虚怀若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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