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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斑竹十五擅自越过法律程序羞辱法官权威,希望删掉他或她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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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十五擅自越过法律程序羞辱法官权威,希望删掉他或她的咆哮!   
所跟贴 是否拒绝陪审员,是被告是否放弃自己权利的选择,跟案情无关 -- 狼协 - (26 Byte) 2007-10-19 周五, 上午12:54 (106 reads)
昭昭若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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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03/30
文章: 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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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注意,陪审团成员的确定是法庭开庭后的第一标志。 (86 reads)      时间: 2007-10-19 周五, 上午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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