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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个很肤浅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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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个很肤浅的道理
所跟贴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个很肤浅的道理
--
铁木
- (700 Byte) 2007-10-16 周二, 下午6:45
(596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标题:
这好办。可以修正一下,加上“除非他人自己乐意”
(165 reads)
时间:
2007-10-17 周三, 上午12:14
作者:
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比如雇工剥削,雇工者未必愿意像被雇者那样干活。己所不欲,
按照勿施于人的教条,就不应该企图找人去干。
但是,因为境况和兴趣方面的差异,你不欲也许别人欲。可以出
告示招工。凡来应征者,就被认为是自己乐意。因此,可以援引
俺的修正案,把出告示理解为寻找乐意干你不乐意干的事情的人。
俺的修正案,给资本主义找到一个道德的理由。
作者:
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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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道理,妓女卖淫都是自愿的
--
铁木
- (47 Byte) 2007-10-17 周三, 上午1:24
(154 reads)
卖淫分强迫和自愿两种。而且,卖淫和侵害妇女并不能划等号
--
随便
- (40 Byte) 2007-10-17 周三, 上午4:37
(144 reads)
饥民卖儿卖女。被卖的孩子并不愿意
--
和合
- (0 Byte) 2007-10-17 周三, 上午1:38
(10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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