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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面积限于一口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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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面积限于一口棺材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面积限于一口棺材 (383 reads)      时间: 2007-9-20 周四, 下午11:43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知有没有开除国籍这么一说。虽然表面上没这个说法,
但是,事实上似乎真有这么做的。比如某些民运人员,就
被共党禁止入境。虽然自己还在说是中国人,但是,已经
不能行使中国人可以享受的基本权利--在中国呆着了。

越战时期,有不少美国人逃避兵役,到了加拿大。被定为
逃兵罪通辑,不能回国。这也是失去了回祖国的权利,相
当于被开除了国籍。当然另一个办法是判刑。比如著名的
“美国塔里班”人士江尼窝克,就被判了长期徒刑。这些
人虽然可以在美国呆着,但是必须在指定的范围--这种情
况是三平方米的囚房--呆着。其情形,类似于王秉章,杨
见利先生。对另一些人范围更小,他在祖国被允许占有的
面积只限于一口棺材或者骨灰盒。国民党大官汪精卫的老
婆陈壁君就属于此列。

陈水扁的情况有些特殊。他被限制的活动范围是台湾。也
就是只能在国土面积的一个很小的部分活动。而且,对他
的限制,似乎是国际的联合行动。很多国家,都限制他入
境。他每争取到在美国过一次境,都当重大外交胜利庆祝
,即使过境时被美国官员剥光了搜身,用大毛手摸一遍,
也很高兴的样子。

像他老这种情况,恐怕还不光是被开除了部分的国籍,而
且,是被开除了部分的球籍吧。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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