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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随便、吃人血馒头、迷魂曲、礼尚往来、扫厕大爷、落汤鸡、上海人、高寒网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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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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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随便、吃人血馒头、迷魂曲、礼尚往来、扫厕大爷、落汤鸡、上海人、高寒网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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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随便、吃人血馒头、迷魂曲、礼尚往来、扫厕大爷、落汤鸡、上海人、高寒网友请进
--
Anonymous
- (1884 Byte) 2003-11-02 周日, 下午6:08
(401 reads)
不锈钢安魂曲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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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1)对斑竹故意偏袒高寒强烈不满!2)本人不申请,也不同意和任何网友隔离,公道自在人心!
(87 reads)
时间:
2003-11-02 周日, 下午7:1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3。本人公开承认的笔名而没有其他网友出面否认(即高寒和迷魂曲两方都承认互为
笔名)。”
这里括号后的解释是故意对原本很清晰之坛规的曲解----因为既然原文中存在有“而没有其他网友出面否认”这一句,很明显所谓“本人公开承认的笔名”中的“本人”只要有“高寒”或者“迷魂曲”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时候“其他网友”当然只可能是另一个被怀疑的马甲)----照斑竹今天的最新解释,满足这条非得“两方都承认互为笔名”,
那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网友(既不是“高寒”也不是“迷魂曲”!)出面否认”还有任何意义么?
同时,斑竹的这一最新解释也和以前判例明显不符----上次因“草虾”和“独立检察官”多笔名围攻而暂时被封的时候,本人并没有提供“独立检察官”和“草虾”“互相承认”的任何证据(我怀疑这种证据是否存在),仅仅拿“独立检察官”自己承认是草虾马甲,而草虾本人没有出面否认这一点作为投诉依据,
斑竹当时不也很快定案了?!
所以说,斑竹今天用这个对成文坛规最新的曲解作为理由来拒绝依法处理高寒/迷魂曲长期以来对本人进行的多笔名围攻,属于对高寒的故意偏袒,本人在此表示严正抗议,并保留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权利。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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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明天安魂曲又转回来了(一样的骁勇),他就又要对版主“偏袒”随便、吃人血“强烈不满”了!
--
上海人
- (98 Byte) 2003-11-02 周日, 下午8:29
(59 reads)
那你就不要怕暗箭了
--
朱学渊
- (0 Byte) 2003-11-02 周日, 下午8:06
(4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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