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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英语不好,特请高手包括樊教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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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人英语不好,特请高手包括樊教授指点
所跟贴
本人英语不好,特请高手包括樊教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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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1031 Byte) 2007-7-15 周日, 上午8:29
(535 reads)
润涛阎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21
文章: 578
经验值: 400
标题:
不参与打架
(252 reads)
时间:
2007-7-15 周日, 上午10:14
作者:
润涛阎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只有一个or,那后面的that 就是修饰所有的四个名词。但有两个or,这个时候第二个or后面的that只修饰最后一个名词,也就是that前面的那个名词。也即是说两个or之间有逗号,这样,逗号后面的that就不能修饰逗号前边的名词了。按照我的理解,英文的逗号两边是两句话。that只能修饰本句话,不能修饰另外一句话。英文的逗号我琢磨过很久很久,总觉得逗号两边是对称或平行的句子。
而中文逗号两边可能是一句话?我不是学文的,自己觉得中英文的逗号有区别,但不敢肯定。
反正俺不参与打架,就事论事。俺英语水平不高。不过,这种文字官司没啥意思。美国人讲:说我的鸡巴比你的大,是无聊透顶的幼稚男孩行为。谁的英文好点,又能怎样?我用英文发表文章也没觉得有难处。我的烂中文不一样能表达我的观点吗?语言就是个工具。美国人英文烂的海着去了。
老芦在这点上是对的:任何观点一旦被证实,就等于事实陈述。
这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没读过你说的樊教授的文章,不知道他的水平。好像几年前看到你一个帖子批驳该网友的,内容忘记了。
要是知道是打架帖子,我就不进来了。还以为是你遇到了翻译难题了呢。以后注明是打架贴,不爱看打架的就不进入了。
作者:
润涛阎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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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网友的解释比较正确
--
随便
- (0 Byte) 2007-7-15 周日, 下午12:51
(115 reads)
嗯,你说得很对,赞成,那注明打架一条特别有道理而且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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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0 Byte) 2007-7-15 周日, 上午11:03
(13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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