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
|
|
作者: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说芦笛: " 你那些被我搜出来的例子用词是'事实陈述',不是'事实判断'。偷梁换
柱是你的惯用伎俩。",
这里, 你自己给出了逻缉上的驳论. 假如, 我问你: 你上面质问芦笛的话是fact还
是opinion?
请你回答.
所以, 当樊教授指出别人把观点当事实时, 一个旁观者(第三者)当然立即可以拿樊
教授的话作为"把观点当事实"的例子, 进行反诘问.
很显然, 这里逻缉上重要的一点是: 当樊教授抛出"事实"和"观点"这两个概念(哲学
上的定义请看樊教授的原贴)的时候, 跳过了极其重要的一个逻缉环节: 就是如何对
"事实"和"观点"进行判别.
而哲学定义上所给出的"能被客体数据证明的就是事实, 而不能被证明的就是观点",
这实际上仍然是概念上的定义,而不是判别"事实"和"观点"的方法.
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把他自己的观点判定做为" 客体数据的证明", 这样就成了"事实
", 除非你(读者)能够证明那作者所说的为假. 但这种证明在政治和社会科学领域里
是基本上是由意识形态和政治观点决定的.
作者: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