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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何天生没有良心的人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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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何天生没有良心的人这么多?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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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为何天生没有良心的人这么多? (795 reads)      时间: 2007-6-02 周六, 上午5:00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为何天生没有良心的人这么多?

——芦笛与魏碑一地书


芦笛


两川分裂给我带来极大震骇,最主要的还是让我再次发现人可以歹毒到何等地步:和我们翻脸的人绝大多数原来都是所谓芦迷,其中有的人诸如魏碑还一度和我称兄道弟,非常近乎,可就是他带头违反俱乐部章程,背着我们在后面策划阴谋诡计,把一切财产都偷偷抢光后,再从容拉闸断电,让我们葬身海底。最可怕的是,等我们从海底挣扎出来,不得已向网民募捐修造救生艇,可就连这挣扎求存的努力他们都不能容忍,还要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公开在网上发声明,诬指我们非法集资,企图以法律后果威胁吓阻网民路见不平,慷慨纾难!

人可以狠毒绝情到这种地步,给我带来的震骇几乎可以算是空前的。如今事过境迁已经三年,我早已心平气和,但实在是创深痛巨,难以遽然忘怀。困扰我的不再是震怒而是永久的困惑——我实在无法理解魏碑这种同志的心地,想知道他在犯罪过程中是否有过不忍的一闪念,过后又是否有过良心上的扰动感,还是真就是那么“只有天下人负我,绝无我负天下人”,不但没有任何内疚之心,自讼经验,反倒格外理直气壮,认定他自己才是受害人。

就是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到《多维网》魏碑的博客去做了一番客,试图和他促膝谈心,下面就是有关记录,不幸的是,魏同志的make果然和我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任何忏悔情怀。他把我的单纯好奇看成是恶意挑衅,把受害人上门调查当成是网上混混的纠缠,使得本来是可以心平气和的交流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单向口水战,最后他理屈词穷便再也不理睬我了。不过他毕竟还是告诉了我调查结果:我所猜不错,对他和同伙犯下来的一系列罪行,他不但至今心安理得,反而还对我这受害人愤愤不平。这并不是装腔作势,而是他天性如此。和我完全不同,他天生就没有负疚忏悔一说,孔子当年观察到的“吾未尝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确实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在当时如此,在两千多年后更如此。

尽管我的调查得出了确凿结论,限于本人资质,我仍然无法理解具有这种铁石心肠的真正男子汉(从古代起老祖宗便认为“无毒不丈夫”),只是觉得说不出的害怕——我个人的遭遇无足轻重,一个社会如果主要由这些铁血男儿组成的话,那会变成什么样的噩梦?

下面就是调查实录。


芦笛:

魏碑久违了。有句话老是想问你,纯粹出于好奇,没什么恶意,只是想扩大我对人类认识的范围罢了,算是一种民意测验吧。你若愿意回答就答,不愿意就拉倒。

问题是:

三年前,你背叛朋友,阴一套阳一套,早就打好了分家主意,秘密注册了新海川,大搞阴谋活动的同时还装成无事人,和我们煞有介事地谈判,一面让老熊秘密盗窃转移所有数据,等到差不多了,便使出拉闸断电的绝后计来,指望我等万劫不复。世界之大,能干出这种事来的人恐怕也不多。更难得的是,你非但毫无愧疚之心,反倒以为自己是受害者,在两年前居然气势汹汹地打上众议院来和我理论。

实不相瞒,这种现象实在超出了我的理解力和想象力。当最终的气愤与震惊过去后,一切归于平静,难免就要滋生出强烈的学术好奇心,苦苦悬想揣摩你在此事始终所抱的心态是什么。

请告诉我:

1、你在干出上述烂污事体来时,是否从头到尾心如止水,根本不觉得那样干有何不妥?

2、在我等按你的计划翻船落水后,你是否有过丝毫不忍之心,哪怕是一闪念也罢?

3、两年前你到众议院来和我理论,真的就是如你表演的那样正气十足,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么?

4、你这辈子是否曾经有过一次内省体验?是否曾有过一次悔恨并责备自己的道德错失的体验?还是一生都是“无波古井水,有节孤竹竿”,内心从来都是坦然自若的,就连刹那间对自己的怀疑都从来不曾有过?

5、你真的认为你有上乘的文学鉴赏力以及编辑能力么?

已经说过了,这些问题完全是出自好奇,你完全不必回答,但也不必upset。

顺便补充说明一声,魏碑先生,我那些问题其实没有什么恶意,完全出于真诚的不解。你若是真的心头非常坦然,从来不曾有过良心责备的体验,那也不说明你的品质低下,不过是天生气质使然而已。说心里话,我对你这种天生不会责备自己、无论在哪方面都非常自信,包括坚信你丝毫没有的文学鉴赏力,甚至在我这种大行家无情戳穿之后还照样坚信不移的气质,我非常羡慕。这种没有烦恼的人活得真轻松。(April 21st, 2007 at 7:37 am)

魏碑:

芦笛久久违。不过既然都曾声言相忘于网络江湖,还是久违的好,何必又忍不住在这个旮旯冒出来问这些颠三倒四的车轱辘话?也不解的是,这些年过去,您老人家的周期性偏执多疑自卑狂噪综合症和先天性变形隧道眼竟然一如既往雷打不动,还是一言一意不合恶语滔滔不绝,琐碎念念不忘,累不累啊?抽空私下数数,自觉斩获也不止32了吧,还没有自我了断的意思?

无论你如何碾转反覆,本人不会再费功夫打蜗牛字奉陪(日后哪天大街上撞上了,倒还可以理论一下),没这个能耐,也不愿给难以救药者雪上再加砒霜。就是说这几句,当然也“没什么恶意”,只是出于对前识的真诚担心。但愿好自为之。(April 24th, 2007 at 3:37 pm)

芦笛:

魏碑还是那样子,不造谣就不会开口?请问我何时说要和你相忘于网络?拿出证据来好伐?

本人不像你,说过的话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只对贝苏尼、东海一枭、余大郎说过这种话,请他们停止纠缠我,什么时候对你讲过?

那阵子你到众议院来和我吵,我说私怨一风吹,公事可要说个清楚,是不是?你当时也同意了。我说话算话,恪守诺言,再没提你剽窃我的散文、效长舌妇向RR恶毒造谣诬蔑XX、挑起我和她大战的丑事,只扯你抢劫颠覆海纳百川网站的公事,没成想第二天你就逃之夭夭,再不敢来了。不仅如此,新海船还封杀了信天翁,使得我无法追到矛盾江湖去和你理论,只能不了了之,原来,这就是和你相忘于网络?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我在上帖里不是说得清清楚楚么?你既然逃走,回避面对自己的罪行,我看在旧情面上,当然可以放你一马,之所以要问那些问题,完全是出于好奇——我原来还以为自疚内省是一种天性,还从未见过你这种犯罪之后不但毫无愧疚之心,反能特别理直气壮、甚至气势汹汹地质问辱骂受害人的同志,实在觉得新鲜而且纳闷,所以想查明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你不愿意回答也就算了,我决不会强人所难,犯不上再次痛骂我一顿,还要造出新的谣言来吧?

其实你不答,我也早就明白你这种人和我的MAKING完全不同,彻底缺乏忏悔能力,无论干出什么见不得人的烂事来都能安之若素,特别心安理得,从来不兴有什么内疚悔恨之说,更不会因此失眠。我也说了,这种心理气质其实很值得羡慕,具有它的人活得非常轻松愉快,起码能永驻青春,不会像我这样未老先衰。我这是由衷羡慕,殊不知你把这当成恶毒讽刺不说,还要骂我心理阴暗,是个典型的受迫害狂,这是不是也太过分了些哪?请问,难道下面各条不是事实而是我的阴暗想象?

1、早在2004年1月,贵我双方正在谈判过程中,贵方丝毫没有露出要分家的口风来,你本人就去瞒着我们秘密注册了新海船网站。这一秘密行动半年后才被浴火凤凰揭露出来,你居然不为这种背叛同仁、违反俱乐部宗旨,私下进行分裂网站的阴谋活动羞耻,竟然说注册也不过就是几十美元的事,有什么大不得了的。

2、2004年2月4日,你等以“原海纳百川俱乐部部分成员”的名义发公告,宣布成立新海船,构成了退出俱乐部的事实。

3、2004年2月中,你等在抢劫了海纳百川网站所有财产包括全部帖子、网友注册信息和服务器之后,竟然拉闸断电,中断了海纳百川网站的日常服务,与此同时使用盗窃的坛名(罕见奇谈)、旧帖以及网友信托给我们的注册信息,开张新海川,趁我们落水期间,把所有的网友都吸引到贵网站去。

4、2004年5月9日,因为惧怕因抢劫罪被起诉,你等在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几个月后,竟然又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发公告,反诬我们“打著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名义筹款”。昔日的同仁朋友,一旦翻脸,竟然反面无情到这地步:光凿沉本网站还不够,还要千方百计阻挠我们筹款修复网站,诬蔑我们挣扎求生的行为“可能已经违反了俱乐部所在国关于非盈利机构的法律”,以“可能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吓阻网友路见不平,解囊舒难。一个人的心怎么就会生得这么狠毒?我就是到死也不能理解。

如今按照你的说法,却原来,上面这些不是事实,是我心理阴暗向壁虚构出来的?你要不要我把证明每一条事实的证据贴出来,让大家看看到底是你造谣还是我造谣?

早在前帖说了,说这些不是想和你算旧账,更不是想和你吵架,只不过是出于好奇心理:我怎么也无法想象人怎么能做出那样狠毒的事来,更不能想象在做出这些烂事来后,你怎么还会心安理得,理直气壮,甚至还愤愤不平,仿佛受害人不是我们而是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你在旧船沉海、新船热闹开张之际,就不会有丝毫不忍之心或是内疚之心?为什么无论是于公于私,你在给我造成那么多伤害之后,见到我还居然愤愤不平,似乎是我对不起你而不是你对不起我?难道一个人的天良就会泯灭得如此彻底?要么,你天生就没有所谓良心这种根本没有必要的负担?

记得当初你发难之初,曾经给大家发了一封狗屁不通的“英文信”,信心满满地说什么你们有多伟大,可以创造出什么什么奇迹来。如今怎么样了啊?新川的平均点击率,也就是2位数,办个网站办成这个鸟样,你就不觉得寒碜?去海纳百川看看吧,它的全盛时期,其实是在尔等走后才出现的,如今就算衰落了,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本人请假,只有几个党朋在那儿嚎叫,饶是这样,就连那些瘪三的烂帖子也比新船的正经文字点击率高多了,你的豪情壮志到哪儿去了啊?

其实上天把你生成了这个样子,实在是你的福气,你不但没有内疚之心,彻底缺乏忏悔能力,而且毫无自知之明,压根儿不知道你什么才能、什么本事、什么洞察力、什么知识都没有,最不适合的就是在网上露怯。当然,才能是天资,没有知识也不是你的错,只能怪你生在那个不幸时代,这才会活到50岁连20出头的小青年的水平都没有。万幸的是,你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的不幸,反而莫名其妙地认定自己有第一流的文学鉴赏力,是第一流的文学编辑,而且这种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大无畏的自信乃是什么力量都无从动摇的。因此,你活得非常愉快,非常轻松,如果是敏感者如我,早就死在日日夜夜的折磨之中了,真有福气啊,魏碑先生。我羡慕你!(April 26th, 2007 at 10:07 am )


魏碑:

说了写不过你,果然又是哗啦啦一大滩。实在没时间奉陪,估计只好把您凉这儿了。

至于当年的大是大非,因为你天生一副掐架窦蛾隧道眼(无视自己作为只见对方反击),本人一贯态度是希望你废话少说,全部贴出相关的原始资料,让贼眼雪亮的网友裁判就是了。(April 27th, 2007 at 1:34 pm )

芦笛:

你还敢跟我要原始证据!不都出示过N次了么?

这脸皮当真没说的!既然如此,那就成全你。

据你说,我“无视自己作为只见对方反击”,既然如此,那就请你也把我与你类似的阴谋活动、诈骗犯罪和抢劫犯罪行为的原始证据贴出来给大家看看吧,好么?

顺便跟你说一句,你急需的是回小学去回炉,补上当年拉下的识字课,不是做梦当编辑,甚至不自量力以为可以跟我这不世出的才子改文章。这网上,大概也就只有你会写出什么“碾转反覆”“凉这儿来”,唉,只怪当年识字差阿。

你的阴谋活动、抢劫犯罪以及诈骗犯罪行为的原始证据如下:

一、2004年1月13日,魏碑在海纳百川俱乐部内坛贴出合理计算各方股分方案:

作者: 魏碑 我的快刀斩乱麻草案:在现金投入以外,按百分比例计算各方股数 1/13/2004 19:07 [Click:12]

先分为5大块:组织(老狼)、技术(老熊、阿瑟)、主笔(芦笛)、斑竹(老虫、
小霜、BSN、老狼也可以考虑)、和其他(老非、RR、我本人等所有初创人员)。

我的初步草案是:组织20%;技术20%;主笔20%(本来可以考虑30%,但其后
的负作用减掉10%:);斑竹20%(3或4人分);其他20%(多人分);

然后加上现金投资分期加权后的股数,TOTAL起来规定为本公司固定51%股数,
其他49%在日后对外公开招现金投资股。

我觉得只有类似这样的方案才可能WORK,不然具体贡献的争论将用无休止。
各方具体比例大小,各位如认为不合适再切磋。

注明:这个建议只针对1人1票的董事会,否则我没兴趣。

二、我们接受了他的方案,以此作为讨论基础,1月16日,我们正在热烈讨论中,魏却瞒着我们,去秘密注册了新海川:

Domain registry query for haichuan.net:

Domain Name: HAICHUAN.NET
Registrar: NAMESDIRECT.COM, INC.
Whois Server: whois.namesdirect.com
Referral URL: http://www.namesdirect.com
Name Server: NS1.HAICHUAN.NET
Name Server: NS2.HAICHUAN.NET
Status: ACTIVE
Updated Date: 07-feb-2004
==>Creation Date: 16-jan-2004

三、魏碑将阴谋活动瞒得铁桶相似,却到内坛来提出分家建议,被大多数与会成员驳回

作者: 魏碑 向新老同仁们作出的最后个人建议 1/29/2004 13:48 [Click:18]

如我多次表明的,本人当初出面卷入我们网站的再出发的纷争,是想
为它不至于悲惨消失作最大努力。后果大家看到了,花了不少时间,
被泼一身狗血,结果还是有心帮忙(这里没贼,OK?),无力回天。

如果多数人也和我一样认为合作下去已不可能,请各位届时理智考虑
本人这些尽可能为双方着想作出的建议,也算我对这个网站和朋友们所
能作的最后交代和期望。

1。由于难以解决的歧见,原HJCLUB。INC。/海纳百川网站将不得已
一分为二;

2。HJCLUB,INC。将由狼协、芦笛、老非等继续领导,与新成员一道
继续开办《罕见奇谈》、《众议院》等论坛,或恢复使用《汉奸论坛》,
继续使用HJCLUB。COM域名;

3。海纳百川俱乐部将由老熊等多人合办,新开《海纳百川》论坛或
《海川论坛》和其他新论坛,启用新域名;

4。现有服务器将尽快转交原拥有者HJCLUB,INC负责人,其中所带
具体软件由原开发或拥有者和HJCLUB负责人具体协商解决办法;

5。海纳百川俱乐部自筹资金起用新服务器;

6。双方网站分别同时拥有原海纳百川的全部旧贴和文集,邀请所有
原网友和文集作者对两个网站作等同的访问,然后自行决定停留其
一方或双方。各网站应听从作者自己的意愿保留或删除其文集。

7。双方网站将互建友谊链接,继续保持友好协作关系,并尽量避免
有损于对方的言论和行为,给中文网世界写出不至于太难看的一页。

四、1月28日,经过俱乐部成员民主讨论表决,海纳百川董事会章程通过,老熊特地上贴表示祝贺,魏碑没有露面,且无任何人公开提出分家

作者: 老熊 恭喜老非的董事会章程通过,再帮你完善一下手续 1/28/2004 21:10 [Click:16]

这两天杂事多了些,刚能上来看一眼。

发现老非已宣布董事会章程通过,经历这些天的努力,总算有了个结果,恭喜恭喜。

首先,先表明一下个人立场:我再次宣布我的决定,不加入董事会。

其次, 关于这个董事会的权限:

到目前为止,你宣布是两票对一票的通过。而我们海纳百川俱乐部的人数远远超过这个三人的票数总和,因此其代表海纳百川俱乐部的权限上还有商榷的地方。 不过,就我看来, 作为 HJClub, Inc 公司的董事会,在资格上,有老狼的一句话已足够,可以讨论或解决 HJClub, Inc 公司的包括财务在内的有关问题。

而作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一员,我个人对 HJClub, Inc 公司,特别是老狼对俱乐部和论坛运转中作出的财力,物力上的牺牲和贡献非常钦佩,包括公司注册,吸收捐款等,并对所负债务表示同情。

但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按我们俱乐部的章程:

“海纳百川俱乐部是由中文网上的独立网人自愿组成的联谊性质的社团,其主要职能
是管理海纳百川网站下属的各个论坛。它和其他任何政党、组织没有从属关系,也
没有任何特定的政治目的。”

就是说,我们俱乐部是一个联谊性质的社团,成员加入都是自愿的。在我们俱乐部的现有章程上没有董事会这一说。因此,你要把这个董事会延伸成海纳百川俱乐部的董事会,还应做的是修改章程。何况现有的成员在自愿进来时,还没有这个董事会,至少让俱乐部同仁们都能接受才行。

因此,我想在此帮你完善一下这个手续,请俱乐部同仁认可。

我想要投的票是:

请俱乐部同仁们对非文人制定的董事会章程并同意由这个董事会来代表,管理海纳百川俱乐部表一下态,或投一下票。如果大家都赞成通过,就可以加入俱乐部章程。这样对不赞成或保持沉默的成员,在章程通过后也有个退出俱乐部的选择。

五、1月底、2月初,北京小左、亚瑟、贝苏尼公开声明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

———————

北京小左的退出声明:

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声明

海纳百川俱乐部诸位成员,你们好,

自2003年9月8日我接到海纳百川俱乐部邀请信、加入俱乐部以来,无偿为俱乐部服务4个多月,平均每天(星 期天除外、请假除外) 至少2.5小时。

最近在我的提议下,内坛请回已经离去的老成员,本来希望大家弃前嫌、再出发。但其后过程令我吃惊!某 些人一意孤行,搞“自肥董事会”,辱骂出力未出钱的斑竹为“空手道”。事实上,直到最近搞“自肥董事 会”之前,从没有俱乐部成员要我捐款、出资。相反我自己主动提出过要捐款,而且也有具体行动。

我加入俱乐部,是因为俱乐部邀请信中看到《海纳百川俱乐部规则》(又名《内坛公约》)。我加入俱乐部的目的,是服务网友。虽然有些网友可能会误解我的行为,或者为别的斑竹“背黑锅”,但扪心自问,我基本上保持了“斑竹是工具”的行为准则。所谓“基本”,是指我在最初做斑竹时候,缺乏经验,对马悲鸣网友、吃人血馒头网友的挑衅性的质询,回答比较生硬、直率,未脱本色,可能引起误会。

事实上,自从加入俱乐部后,因为俱乐部斑竹事务繁重,我写作明显减少,而且为了避免引起网友误会,在某些网友攻击我原笔名时,很多时候我都保持缄默。

我本意只要论坛能够继续维持,个人进退非我考虑。所以在很多人放弃时,我还在违心的一力维持。现在内坛有人弹劾我,正是我退出的机会。为了避免与我合作愉快的各位同仁为难,我现在宣布正式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
另外,海纳百川俱乐部涉嫌对我本人进行商业欺诈,我保留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大家合作一场,只要不 为己甚,我会顾全大局,不动用这项权利。

最后,感谢俱乐部同仁特别是斑竹23、斑竹16、技术斑竹和财务斑竹在我服务期间对我的一贯支持。这一段时光令人难忘,这一段情谊日久天长,你们让我看到了文明和有希望的中国。我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你们主持下的独立、包容、理性和文明的汉奸论坛。

北京小左

2004.01.31

——————-

亚瑟的退出声明:

作者: arthur 几点声明 2/1/2004 02:17 [Click:17]

1.本人即刻起退出目前由违背《海纳百川俱乐部规则》而产生的HJCLUB, INC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

2.本人收回从HJCLUB, INC.注册之日起至今对海纳百川俱乐部的所有工作成果;

3.本人自发布声明这一刻起,不再为HJCLUB, INC.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提供任何服务;
注:由于HJCLUB, INC.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已经一月整未交网络托管费用,其他托管网站也没有缴付任何费用,网络连接提供商很可能要切断网络连接,收回IP另做它用–如果这一情况发生,本人将不再提供任何帮助以维持网络连接和IP。

4.目前使用的服务器是HJCLUB, INC.注册之前购买的,如何处理,请退出现在海纳百川的成员和留在现在海纳百川的成员共同协商。如果本人不能到场,请发邮件告知结果;

5.本人将会帮助提供与网络连接提供商的联系办法,以解决欠费和可能出现的服务器移交事宜;

6.本人将会向律师和有关政府机构咨询HJCLUB, INC.在注册之后持续使用《海纳百川俱乐部规则》获得网人义务劳动和违背《海纳百川俱乐部规则》建立董事会等若干事实。

——————-

作者: 贝苏尼 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声明 2/1/2004 02:56 [Click:18]

鉴于董事会成立后俱乐部成员的责权利已经和加入时所接受的内部公约规定的根本不同,兹决定退出。

请技术同仁取消我的内坛通行证和斑竹权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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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04年2月4日,新海川俱乐部成员以“原海纳百川俱乐部部分成员”发布公告,构成公开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事实

关于《新海川》网站即将创立的通告

由原海纳百川俱乐部部分成员创建的《新海川》网站即将 与大家见面。网站将继续遵循“独立、包容、理性、文明”的原则,努力为广大网友建造一个“话题不限、愉快交流、 文明讨论、多元互动”的网上家园。

《新海川》网址为WWW.HAICHUAN.NET(域名尚在调试中)。 原海纳百川下属各论坛的全部旧帖和文集将至少继续保存 一段时间(如果难以长期保存的话), 请网友们不必过分担心。

《新海川》具体开通日期将另行通知,届时期望得到各位 新老网友一如既往的支持。谢谢大家!

“新海川俱乐部”全体同仁敬启 200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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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04年2月9日,魏碑和其他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前成员在抢劫了俱乐部所有财产包括服务器、数据库、网友注册信息等后,悍然凿沉海纳百川网站,使之中断服务。

八、2004年5月9日,已经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新海川俱乐部成员,再度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行诈于天下 :

作者: 版主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通告(欢迎转贴,24小时后将移往全版) 2004-5-9 16:34 [Click:27]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通告

海纳百川俱乐部自从2001年10月成立起,就是以自愿奉献为原则的非盈利机构,《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以下简称俱乐部公约,见附件一)是俱乐部的运作基石。

2003年底,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与俱乐部主席狼协在理念和管理上出现了分歧。俱乐部成员希望按公约,以改选主席的方式消弭纷争。而这一合理合法的改选要求被当时的主席狼协指控成“倒狼行动”,是“阴谋”。狼协公然违反公约,使用攻击性语言在海归论坛攻击俱乐部同仁并把把内部分歧公开。更有甚者,狼协及其少数支持者,企图阻止改选,并将海纳百川俱乐部这一非盈利组织的财产,以股份化的形式化公为私,成立与非盈利机构宗旨相违背的所谓“海纳百川董事会”。该“海纳百川董事会”的成立过程并未按照俱乐部公约的要求取得三分之二多数,其章程(见附件二)更清楚的违反了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

俱乐部多数成员采取与所谓的“董事会” 不合作的态度,抵制非法董事会对俱乐部的控制,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非法董事会的存在,是海纳百川俱乐部陷于瘫痪的原因。

俱乐部瘫痪以来,我们曾通过各种途径,派出我们的代表通过中立成员写信努力与狼协进行沟通,都没有得到回音。

2004年2月以来,狼协不断以海纳百川俱乐部主席身份发布公告。所有这些公告内容,均未经海纳百川俱乐部多数同仁讨论,也未授权狼协发布任何公告,因此应视为无效。

最近一段时期,我们发现有人打著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名义筹款,该筹款活动并与所谓的“董事会”有关。鉴于该“董事会”的成立,不仅违反了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而且可能已经违反了俱乐部所在国关于非盈利机构的法律,我们声明与该筹款活动、募捐款项没有任何联系,也不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

为了避免少数人对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声誉做出进一步危害,我们特此声明如下:

1。现在网上存在海纳百川论坛与我们参与奉献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无关。

2。现在网上存在的所谓“海纳百川董事会”与我们参与奉献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无关。

3。今年以来狼协以海纳百川俱乐部主席名义发布的公告,不是俱乐部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而是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我们一律不予以承认。我们坚持建议按照俱乐部公约规定的程序改选或弹劾狼协的俱乐部主席职务。

4。对于狼协违反俱乐部公约,揭真身隐私,威胁俱乐部成员,默许纵容个别网人恶毒攻击和中伤俱乐部成员的行为,我们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

特此声明。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

签名:北京小左,贝苏尼,寒江月,老熊,老虫,诺微,青牛,廷贤,融融,魏碑,小霜,亚瑟

-------------------------


这些原始证据贴出后,魏碑无话可说,只能东拉西扯,骂我纠缠旧账,造谣说我自吹天下无敌,说吵架是我的短项,嘲笑我老当益壮等等,笑话我把“杜聿明”念成“杜绿明”,强辩他的“碾转反复”是对的,并指责我只列举对方的犯罪证据,不敢出示我本人“在分道前后滔滔滚滚的将几乎所有同仁辱骂N番”的证据,我于是作了下面的答复:

芦笛:

嘿嘿,在分家前满口粗话,多次辱骂我是“老驴”、“满口喷粪”,就连贵同党老熊都无法护短,被迫多次删除尊帖的似乎是你而不是我吧?我在内坛写过的帖子全留着,您要有心思,我就把它们一一贴出来,让大家看看我是怎么“在分道前后滔滔滚滚的将几乎所有同仁辱骂N番”的,如何?敢么?

假定您的指控是真的,我真的百般辱骂了几乎所有同仁,那就是诸位背着我等大搞阴谋活动,最后堕入抢劫犯罪,诈骗犯罪的正当理由么?我要真是您说的恶棍无赖,诸位何不名正言顺地引用俱乐部章程,弹劾开除我,却要去干出那种凡是正派人都无从想象无从理解的下烂肮脏勾当来,而且至今不知羞惭悔恨?

我最没法接受的是,尔等把俱乐部财产抢劫一空后放火烧船也倒罢了,为何竟然连咱们这些受害人募捐打造救生艇都不允许,要进一步犯下诈骗罪,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诬指咱们非法集资,以触犯法律威胁吓阻网民见义勇为、慷慨纾难?难道真要让我们永沉海底,万劫不复,尔等才能心满意足?同样都是人,尔等怎么行事就有如此狠毒,斩尽杀绝不留余地如此?尔等不是曾和我们称兄道弟做朋友么?为何一旦翻脸就会如此歹毒无情,难道真就是因为我“在分道前后滔滔滚滚的将几乎所有同仁辱骂N番”?

吵架或许确实是我的短项,不敢动问足下的长项是什么?可得而闻否?我和足下的区别,是有错就认,无论局面如何难堪都如此。所以,我把“杜聿明”写成“杜律明”,并在“律”字后面加注“无双人”,被某芦敌抓住嘲笑,本来对我而言非常难堪,但我立即就出来承认自己念了别字,并衷心感谢这位一字师,而您呢?眼下这“碾转”的无耻狡辩不用说,当年您佛头着粪,恬不知耻地自报奋勇替我改文章,写个“乌呼”出来,我指出您还要强辩您用的软件里没那字!世上也只有足下,竟然会以为您这不折不扣的文盲的语文基本功高过我!

谢谢您对我的人生道路的再一次指导。我知道,其实我得罪了你,不是因为什么“辱骂同仁”,而是我实话实说,因为忠于友谊,多次告诉你你对文学一窍不通,而且对世事毫无见识,根本不知道芦文的价值何在,却非要来做我的导师,认为我写杂文政论是浪费才能,应该去“来点风花雪月”,为此反复纠缠我几年,让我不胜其烦,终于说出了大实话,这才开罪了你,是不是啊?

其实我已经是手下留情了,这儿干脆挑明了说吧。魏碑先生,您和我的区别是,您的一生是彻底荒废、一事无成的一生,整个是个百无所长的废人,您平生最喜爱的乃是文学,至今连起码的中学生的水平都没有。任何一个长眼睛的人,上网看一眼,立刻就能看出国内网上随便哪个80年代生的小青年的文化素养都是您终生不可企及的。如果我是您,早就郁郁而死了,可您就是懵然无所觉,活得无比滋润,无比confident。真有福气啊!让我再响亮地说一声:魏碑先生,我羡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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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贴出后,魏碑终于达到断裂点,不但以无比可笑的罪名删去了我的帖子,连该帖反驳的他自己的帖子都给删除了(这就是我没能收入本实录的原因):


魏碑:

芦小爷子如果你还想接着纠缠旧账的话,就再别假惺惺的替别人着想,尽管将在分家问题上你如何指责别人和我如何骂你的原贴,标明时间全部贴出来,向世人彻底揭露我等的丑恶言行。然后安心睡觉,天天上网,一心写你的深刻传世的政论宏文就是。

但是打架上你一点长进没有总是要来撒泼耍赖那套,这次不但胡乱断定本小人家高龄,还恶毒诬蔑嘲笑网上众多文学老年锲而不舍始终如一的创作热情和文学梦想,实在有欠厚道,必须删掉以示薄惩,对不起了。(May 6th, 2007 at 8:26 pm)


芦笛:

嗬嗬,终于再撑不下去,达到击穿点,不能不把看家功夫使出来了?我说小魏同志,这就对了,除了动手术刀,您还怎么个每战必胜法?要不世上怎么会有智力难民营这种天字第一号笑话?上次我把回答您的帖子同时贴到矛盾江湖去,斑竹竟然诬指该帖中“狗屁不通的英文信”一语严重犯规(原来,说那信狗屁不通,就是骂你是狗,领教了),不但删除了我的帖子,而且再度封杀我,与此同时却大批我那帖子中指出的新海川门可罗雀的事实,下作到连共产党都不如——人共党要批什么大毒草,好歹还有那胆气附上反面教材不是?似尔等这类孬种,我这辈子还真没见过。一想起当年竟与尔等为友,当真是倾三江五湖之水也难洗此羞!

原来你竟然还嫩得很,不是望五而是望三,乃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失敬失敬。可用这作“薄惩”理由,您就不嫌臊得慌?这“胡乱断定本小人家高龄”的把戏似乎是您先玩出来的吧?是谁先说我“老当益壮”的?至于“胡乱断定”云云,那根据似乎也是你自己提供的吧?你在剽窃我的散文《邑水寒》获奖之后,不是曾在作者介绍中详细介绍过您是哪届大学毕业生么?却原来,77级大学生中还有您这样20来岁的小人家,神童才子?

至于那“恶毒诬蔑嘲笑网上众多文学老年锲而不舍始终如一的创作热情和文学梦想”云云,当真不知道从何说起。我不就只指出您是一位百无所长的废物这个事实么?那“众多文学老年”是从哪儿来的啊?难道您跟伟大领袖毛主席一样,攻击他一人便是攻击全体人民?就算是这样,您刚才不是说您是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小人家么?怎么又突然变成文学老年了?嘻嘻,笑死我了,看看您这工科人士,就这点豆渣脑筋!

您要我贴出旧帖,我就成全您,只是现在我在度假,不在家中,无法立刻贴出,等我回去后把电脑里的存货刨出来,在您的每份新作之后贴一份,怎么样啊?这可是您金口玉言答应过的事,就是以您出类拔萃的厚脸皮,也不便再反悔了吧?

慑于您的薄惩,我翻然悔悟,这就把前帖改为洁本,再度贴出来,以示您对我的挽救果然见效。这帖子倒不用去家里刨,嘿嘿。(May 29th, 2007 at 9:25 am)


魏碑的评论

今天比较闲,就最后再回应一下您芦小人家。删你帖子是因为你还是一个劲撒泼与争论无关的口水,而且远离事实。当年你被无赖口水追打得痛不欲生,N度罢网,现在自己沦落到干类似的下作勾当,“您就不嫌臊得慌”?想你当年如果有这个便利,也不会刀下留情吧。

当然没有,而且感觉不错,实际上百战百败的阿桂大概更认定这回稳操胜券。因为算定这是个断交不愿出恶声,更干不出暴故人恶毒阴私(不是隐私)的对手。

就让你得逞一回把,不然怪可怜的。智力隧道痴呆的主要症状,本来就应该是爱说别人痴呆,何况现在又每况愈下(如纳闷谁是大作等身的文学老年,把77神童的桂冠乱扔,等等。。。) 面对这般状况还笑嘻嘻的老乡,不论他是装的还是真的,本人实在笑不出了。但愿您看了这些,也不会真的生气,导致伤身。因为真那样的话,就轮到本人睡不着觉了。

既然对薄罚不领情,只好厚惩 –这回真的不再奉陪。(May 29th, 2007 at 2:45 pm )


芦笛:

对不起啊,今天上了一个帖,就再也上不了了,不知何故,这会儿倒没这问题了,所以答应您的洁本这会儿才贴出来。倒让您久等了。

老实说,您的中文水平实在太高,看得我一愣一愣的,到最后也没怎么看明白,只好估摸着答吧,若有说得牛头不对马嘴之处,还望海涵。

你对我的指控似乎如下:

1、我现在是效法网上混混用口水纠缠您,正如众多网上混混纠缠我那样。

是么?请明确定义什么是“口水”。我作为您犯罪的受害人,多年来无法突破智力难民营的刺刀阵,没有机会当面问一声您这罪犯,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机会,当然不肯放过,据说,这是纠缠旧账,如此说来,诸位还何必纠缠共党的罪行,咬死不放,成了智力难民营永恒的主旋律了呢?

2、据说,如果我易地而处,我也会像您那样无情删除甚至封杀纠缠我的混混,正如您现在做的那样。

是么?海船分裂前,我曾一度做过挂牌斑竹,从来不曾删除过骂我的帖子,而且从未要求其他斑竹这么做过,这点连LL都承认。分裂后,我作为董事会第二名董事,不但没有授意斑竹删除辱骂我的帖子,而且多次在坛子里公开请求斑竹,凡是辱骂我的帖子,无论犯规如何严重,都不要删除,这点大众有目共睹,不是你靠造谣可以惑众的,这就是真正的男子汉和尔等孬种的区别。

3、据说,我这“是一个劲撒泼与争论无关的口水,而且远离事实。”

什么叫“与争论无关”?我还真看不懂这种高级中文。请问咱们争论的主题是什么?我不过是纳闷:一个人对朋友怎么能做出这种歹毒的事来,过后非但毫无内疚心理,而且仿佛对不起人的不是你而是我,想弄明白这到底是你假装出来的,还是真这么想。这就是本争论一开头的主题。可惜你坚持认为是我对不起你,逼得我不能不贴出原始证据来,证明你策划参加了抢劫罪和诈骗罪。对这些证据你无话可说,却又指责我怎么怎么辱骂同仁,逼迫我再度考虑贴出证据,证明辱骂同仁的不是我而是你,这完全是扣紧你的答辩做的反驳,怎么叫“一个劲撒泼与争论无关的口水,而且远离事实”?帖子俱在,请问我何处撒泼,何处远离事实?请千万别客气,这就扣紧争论主题痛斥我好了,请!请!请!

魏碑先生,您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成人,最终摆脱党妈妈教会您的只做指控不加论证的童子功哪?真为你伤心!

4、据说您是“断交不愿出恶声,更干不出暴故人恶毒阴私(不是隐私)”的好同志,而我当然是这种无耻小人。

是么?请问到底是谁在内坛里多次辱骂我“满嘴喷粪的老驴”,以致存心拉偏架的贵同党老熊都不能不多次删去尊帖?我什么时候这么辱骂过您?即使是现在,您还忘不了侮辱我“智力隧道痴呆”(请问这是什么病哪?真新鲜),我又什么时候这么辱骂过您?难道这不是恶声而是善声?

您绝交时如市井下三烂那样恶骂出口也倒罢了,最令人震惊的还是不惜下毒手斩尽杀绝,不但背着昔日朋友,违反俱乐部章程躲在背后策划阴谋活动,最后触犯刑律,把俱乐部财产抢劫一空后拉闸断电,破坏中断网站服务,甚至在我们再度浮出,为了重建网站,不得已向网民募捐时,您还生怕我们死里逃生,定要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公开行诈,污蔑我们是非法集资,用法律后果威胁恐吓慷慨解囊的好心网友。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狠毒无情的事来,而且受害对象还是昔日称兄道弟的朋友?这就是我死也想不通的事,也是我在事隔多年、早已心平气和还要登门求教的原因。不料就这种心平气和的询问,还要招来你的百般恶骂!人和人的心地怎么就会如此不相同?

据说您“干不出暴故人恶毒阴私(不是隐私)”,而我却这么干了。

是么?原来,您没有把当初我对你说的话歪曲后传给XX,让她又传给某某,致使后者严重受伤,因而激起我和她的大战?您二位一直否认这种无耻烂事,可某某多次表示愿意对质,提议开个信箱,四人一道进去对个明白。如今这offer还有效呢。我三年前就向您转达了,您这汉子为何就是不敢接招?

您说我暴了您的阴私,到底是指你对我个人的伤害,诸如效老娘们嚼舌头搬弄是非伤害无辜,引起网战,是指无耻剽窃我的散文拿去骗取荣誉,还是指我揭发你策划并积极参加的抢劫私有财产罪和诈骗罪?不管是哪一条,您的指控完全不错,我确实暴了这些见不得人的阴私,可难道因为你过去别有用心来和我交朋友,我就自动失去了揭发犯罪行为的权利不成?这不是姑息养奸么?我自己可以宽恕你,如果你只是伤害了我个人,我根本不会纠缠下去,也不会告诉大众你在我背后干的那些卑鄙龌龊事,可惜您实在不争气,到后来竟然干出抢劫网站并公开诈骗的罪行来。我就不能不和盘托出了,如果我不这么做,以后还会有人步我后尘,变成您的牺牲品,那才是丧了阴德,你说是不是啊?

为了费厄泼赖,我在此郑重请求您暴露我本人的一切类似阴私,无论是对你个人还是对网站作过的孽甚或罪行都没关系,您只需尽情开口就是了。如果是真的,我一定转贴到各主要网站去并加以承认,如何?

5、据说您把我这“智力隧道痴呆”(再纳闷一把,到底什么是“智力隧道”或是“隧道痴呆”?请指教)打得鼻青脸肿,受了严重伤害。

魏碑先生,您想到哪儿去了?我怎么会受到什么伤害?就因为你辱骂了我?这7年来,我受的侮辱还算少么?《芦笛文选》的封底就特地印上了牛乐吼和另一位芦敌诅咒我不得好死的话,还是我亲自挑中并说服老狼印上的。我又不是来和你打架,您就算再迟钝,总该听明白我反复强调的主旋律吧:事过境迁,我早已经心平气和,只是出于对人性的好奇,想知道你当初干出那一连串匪夷所思的狠毒勾当来时是怎么想的,看见我们如您所期沉入海底时是否有过丝毫不忍,此后清夜扪心是否有曾有过丝毫歉疚。这就是我的“口水仗”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

您不愿意回答,我能理解,不会强求,也用不着强求,因为答案其实已经清清楚楚了:您和我的make完全不同,从来不会有什么天良发现一说。您的福气是,无论作出什么狗屁倒灶丧尽天良的下三烂勾当来,你非但不会有不忍人之心,而且永远心平气和,绝对没有过良心上的烦恼,凡事永远只会是别人的错,绝对不可能是你的道德责任。这种心理素质其实是遗传所致,乃是一种特殊天赋。您具有这种天赋,活得一定不是一般的轻松愉快,所以啊,尽管您26年前便大学毕业,至今尚想冒充神童,其实也是满有资格的,因为你一定显得非常年轻,不像芦某这种时时自讼的人专门跟自己过不去,以致艰难苦恨繁霜鬓,老得特别快。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魏碑先生,我羡慕你!(May 29th, 2007 at 9:20 pm)

芦笛:

又忘了问你一件事,一直想问,却总是忘记了。

您看,当初在老海川,您对网站毫无贡献,基本上没有上过什么帖子。后来您去了新海川仍然是那样,基本上没写过什么东西。据你说,那是因为你家庭负担重,孩子小,忙不过来。可奇怪的是,在这儿的博客里,您的家庭负担突然消失了,您变得特别活跃,成了不折不扣的高产作家/转贴家,与在网站的表现判若两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哪?

这种奇怪的现象,在我看来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您精明强干的表现。您从来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跌倒了也要抓把灰,吃亏的事是断断不会干的。当初因为银河网站老板给您干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您不但愿意去给人家当月刊编辑,而且居然拿我去作人情,向老板献礼,逼我签卖身契,不但每周得给人家无偿奉献3-4篇高质量文章,而且毫无报酬便放弃网上版权和1/3的纸质出版物版税。但后来在海纳百川网站以及新海川网站都是白干,你当然不愿意作冤大头。以此类推,我猜您在这儿这么活跃,大概是金钱使然。

这本是正常人性,未可厚非,轮不到我置喙。老芦再迟钝,起码还是知道无偿奉献、而且是7年如一日的无偿奉献,决不是人人能做到的,能如此的不过是寥寥无几的比较反常的冤大头而已。但问题是,如果我像您那样做不到这点,那起码知道尊重并承认人家付出的无量心血,决不至于像您那样,在当年讨论分割产权时气焰万丈,跳得比谁都高,牙齿露得比谁的都长,甚至在将他人心血积累抢劫一空后还要作愤愤不平状,甚至倒打一耙,诬指我们把俱乐部财产窃为己有。弄到最后便是“挨了打的,驮着没挨打的;没挨打的,骑着挨了打的”。天下怎么就会有这种丧尽天良的人?(May 29th, 2007 at 9:44 pm )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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