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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轮大法给人类什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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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轮大法给人类什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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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法轮大法给人类什么样的启示 (145 reads)      时间: 2007-5-16 周三, 上午10:28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这个世纪交替的时代,可谓多事之秋。对中国来说,尤为如此,千头万绪中两件事最为引人注目:一是高速发展的经济,让全世界瞪大了眼睛,都要想尽办法挤进这趟“财富”列车;二是法轮功出现。两件事概括起来,就好象是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引用邓小平大人一句话,那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两手抓,两手硬。高速发展的经济,说明了中共抓经济这手是硬的,是有成效的。法轮功的出现,说明了中共抓精神文明这一手是软的,说明了中共只重视了物质而忽略了精神的建设。现在,对于中国的民众而言,感受最多的可能就是经济发展。“回来看看,变化可大啊。一年一个样。”的确,高楼大厦,翻新的街道,高速公路,汽车飞机,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五光十色的夜生活,激动人心的股市……大量外资的拥进,出口贸易的强劲,外汇储备的巨额积累,对能源和原料的饥渴般的需求,GDP的持续增长……电视、报纸和满大街的广告牌、餐馆名字上都充斥着“大国”“盛世”“崛起”等让人心动过速的辞藻。正是这种物质和感官的刺激很容易使人们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建设。如法轮功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教训都是十分深刻的。
从宏观来说,法轮功现象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相当一部分人心中出现了信仰危机,这给我们的社会敲响了警钟。当此之时,应进一步确立、强化主流文化意识。除了加强作为我国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宣传,加强科学思想和科普知识的宣传以外,还应大力发展人文科学,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不仅要发展经济治穷,还要大力治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其次应继续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导传统宗教的力度,普及基本的宗教知识。同时要对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各种活动实行全天候监控,严加管治。对各种健身气功要扶持、引导,但不许以气功为名搞宗教和骗钱敛财。应注意团结大多数,在揭批法轮功的过程中,不分场合、不加简别地强调无神论与有神论的斗争是不适宜的,甚至是有害的。当然过去中宣部提出的对气功不宣传、不争论、不批判的政策一度成为以气功形式恣意传教、行骗的法轮功等逃避與论监督、冲击新闻单位的口实和护身符,有关部门应从中汲取教训,作必要调整。三是应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应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精神需求,尤其是广大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断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佛教界来说,尤其应反求诸己。李洪志敢于肆无忌惮地歪曲、利用、诋毁佛教,表明我国佛教自晚清以来社会地位每况愈下,教团意识薄弱,因此佛教界在现代尤应提倡正信,重塑佛教的良好形象,大力强化教团意识,护持正法。如偏重于建寺塑像、举行宗教仪式(办法会、赶经忏、做佛事等)、发展经济等,而对信众的现实烦恼与信仰需求缺乏必要的关注、研究和正确的引导,在人才培养、讲经说法和发展佛教文化事业诸方面未尽人意,有些寺院和僧人有意无意地姑息或强化了一些信徒的迷信意识和迷信行为等。因此佛教界应就信仰、道风、教制、组织、人才、寺院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搞好自身建设。法轮功以“最高佛法”相标榜误导了许多人,也极大地损害了佛教的形象。因此佛教界应通过各种方式划清与法轮功的界限,同时还应充分利用法轮功这一反面教材,加大对法轮功的揭露、批判的力度,不仅要使广大佛教徒在什么是佛教正法的认识上提高一个层次,还应使各界人士藉此增进对佛教的了解,并由此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弘法工作。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从根本的佛法立场出发,深研教理教义,广学多闻,结合时代和众生的生活实际,以灵活的方式和现代化的工具契理契机地弘扬正法,实践佛法。
法轮功坑害了大量的练功者。佛教界不要歧视他们,应协助政府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同时应加大对各种封建迷信和附佛外道的抵制、揭露、批判力度。今后类似法轮功的邪教仍会出现,佛教界对此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尤其是对附佛外道,若姑息纵容,就是对佛祖的背叛,是对信众法身慧命的漠视,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正法不立邪法兴,佛教界关键是要固本,应积极弘扬充满智慧的佛教哲理,充分发挥富有伦理道德指导意义的佛教教义,发扬丰富多彩的佛教文化,用以净化社会,促进文明建设,维护世界和平。
从修行与做人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从法轮功现象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法轮功从1992年创立至今,在短短的七年时间里得到恶性发展,李洪志以救世主的面貌出现,一会说这个是附体,那个是魔,给人以蔑视一切、不可一世的感觉。然而物极必反,谎言可骗人一时,岂可骗人于长久!到头来人们忽然发现,李洪志才是真正的魔头神棍。如今法轮功被依法取缔,李洪志也已被通缉,这正应了西方的一句名言:“上帝要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其实,释迦牟尼佛早就预言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如《楞严经》描述末法时期的魔事时说:

“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玄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

“诽毁戒律,轻贱出家。”

“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有见于此,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叮嘱再三:“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只要了解法轮功并熟悉李洪志言说的人都会惊诧,佛陀的这些预言竟与李洪志十分吻合,好像给他画影图形了一般,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当今修学佛法者闻此都应警觉起来,一是要多亲近善知识,勤研佛教教理教义,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二是不要贪求神通,急功近利,这样极易让邪魔外道有机可乘。一旦误入歧途,伤失法身慧命不说,“弟子与师”都会受到王法的惩治。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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