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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与东海一枭绝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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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与东海一枭绝交书
所跟贴
唉,看你都贴成什么样子了,代你重贴一下吧:《与东海一枭绝交书》正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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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5786 Byte) 2007-4-30 周一, 下午8:08
(175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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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对了,这篇你没看过吧,其中再次揭发你剽窃:《从杨朱的“物权法”说到土匪组织联动》
(135 reads)
时间:
2007-5-01 周二, 上午12:47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杨朱的“物权法”说到土匪组织联动
芦笛
一、所谓“杨墨兼用”的笑话
多年前,马悲鸣在《中国之春》上卖弄“国学”,什么笑话都闹出来了。他说西方社会搞的是“杨正墨奇”,“紧急状态下实行墨道,正常状态下实行杨道”。因此,在正常状态下,大家都像杨子一样,“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绝对没有什么慈善活动,更别说科研教育事业赖以运转的各种基金会了。但一到紧急状况,无论是群体开战,还是个体走上公堂打官司,都会实行墨子的教导,“兼相爱,交相利,摩顶放踵利天下”,不但不为自己争利,还要热爱仇敌,拱手相让大好河山或是财产。
提出违反人类常识到了如此匪夷所思地步的怪论的理科思维高手,天下也就只有马一人而已。不意他还嫌不足,此后又抛出《再说杨墨兼用》卖弄无知,气势汹汹地质问孟子:
“孟子曰‘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请问孟子:先生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与墨子的‘兼爱’何异?
如果‘墨子兼爱,是无父也。’请问先生的‘及人之老’可曾有父?如果先生‘老吾老’了,那么墨子也‘兼爱吾父’了,何曾是‘无父’?”
我一直没看到那两篇文章,直到三年前他在《海纳百川·罕见奇谈》重贴出来,才有幸首次瞻仰,笑破了肚子,当下就指出他完全误解了孟子、墨子以及杨子,并特地向他介绍了墨子的兼爱思想和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仁爱思想的本质区别。
前段我为出版全集,把那几篇文字整理成一篇,贴在《多维博客》。原来也没想到会有什么疗效──我深知马悲鸣的一大特点,便是毫无改错能力。8年前为了他的“强奸也是爱”的笑话,我反复向他解释“A是B”(集合关系)和“A=B”(全等关系)的区别,讲了足足8年,至今他仍然不懂,因此这次也没指望他能福至心灵,突然神妙地获得了正常人的理解力。
不料凡事都有例外,我那文章中论述孟子和墨子学说的区别,不但被抄袭专业户东海一枭全盘照抄(我知道,东海先生肯定又要诬蔑我造谣了。他过去抄袭我的“儒教是传统中国人的最适生活方式”说法,被我揭穿后还要强辩,说那是“新儒学派的共识”。我请他亮出证据来证明有哪位新儒家说过此话,他让我稍安勿躁。我“稍安”直到今天,他都还没有亮出证据来),而且就连毫无自我完善功能的马先生,这次也居然被我疗愚成功,再不敢坚持他自己虚构出来的“墨道”了。
刚才进天坛来,见马在近作《可惜林豆豆不曾参加过联动大会》中改口说:
“共产主义特别入世,非要发动无产阶级革命解放全人类不可。这和墨家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还有大乘佛教的‘普渡众生’一脉相承。”
这完全是抄袭我在那篇文章里的这段话:
“用现代眼光来看,墨子提倡的爱很像‘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产主义道德’,本质上是反人性的,毫无可操作性。”
二、笑看马东二氏之“杨道”
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这话确实有理,下愚辈即使可疗,那疗效也是极有限的。我对马的治疗就充分证明这一点。
马说:
“杨子之道是正道。而批判杨朱的人只引申他这一句话而成了‘一毛不拔’的典故。其实杨朱后面还有话呢,‘杀一人以取天下,不为也’和‘举天下富于一身而不敢’。这说明早在杨朱那里就已经私定《物权法》了:是自己的不让,不是自己的不争。”
在蒙我耐心耳提面命之后,马氏居然还要闹出这种笑话来,当真令人绝望。
我早就谆谆教诲过他,杨子没有著作传世,传下来的就只有孟子转述的“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以及对杨子的抨击:“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虽然没有杨子的书作印证,但从孟子转述的墨子的主张来看,他的转述还是比较忠实的,并不是毛共擅长的断章取义那一套,因此,后人理解杨朱思想,唯一的凭藉也就只有孟子留下的片言只语。这就是理解古代思想家必然要遇到的客观困难。
此外,《列子》有所谓《杨朱篇》,但该书早被学者证明是伪书,它反映的主要是魏晋颓废士大夫的道家思想,充满所谓“玄学”屁话,与战国诸子毫不相干。
然而马悲鸣却说什么:
“杨子之道是正道。而批判杨朱的人只引申他这一句话而成了‘一毛不拔’的典故。其实杨朱后面还有话呢,‘杀一人以取天下,不为也’和‘举天下富于一身而不敢’。”
而“国学(约等于剽窃?)”专家东海先生也说什么:
“杨朱派也不害人,‘举天下富于一身而不敢’,这一点与杜导斌倡导的道德及格主义类似。”
这些话根本就不是杨子说的。马悲鸣所引“杀一人以取天下,不为也”,其实出于《荀子·王霸篇》,原话是:
“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
荀子不愧是古代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其思维比后世伪劣知识分子清晰万倍。人家并不是笼而统之地说什么“杀一人以取天下,不为也”,而是明确界定“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两相比较,立刻就能洞见后世伪劣知识分子脑里的浆糊,难道连本拉登那样的罪犯也不能杀?
至于“举天下富于一身而不敢”云云,芦某无知,实在不知道典从何出。据我所知,与之勉强扯得上关系的只有伪书《列子·杨朱篇》里的这段话:
“杨朱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国而隐耕。大禹不以一身自
利,一体偏枯。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芦
案:又作“患天下”),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
下治矣。’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
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
弗应。”
这其实是发挥《庄子》的思想,根本不是什么“杨子思想”。
根据庄子捏造的神话,伯成子高是尧舜时代的诸侯。尧将位禅让给舜,伯成子高庄敬自强,处变不惊,照样作他的诸侯。但后来舜传位给禹,伯成子高不满,便辞职回家耕田去了。禹前去请教他为何辞职,伯成子高便教训禹说:先帝不施赏罚而天下大治,今上施行赏罚反而世风日下。眼见大乱从此开始,我为何还不回家种红薯?
庄子此话,无非是道家“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无为而无不为”的一贯主张。而伪书里的那段话则作了改动,加入了“自利以养生”的魏晋士大夫“主旋律”内容。那意思是说,伯成子高放弃国位,回去种红薯,乃是不想为他人谋福利,而大禹不知道自利,把自己累得筋疲力竭。所以,古人不拔一毛利天下,也不强令天下人供奉自己,这就叫“不与不取”。如果大家都做到这点,天下也就太平了。禽子便问:“如果拔您身上的一根毛能够救济天下人,您干不干呢?”杨子说:“天下不是用一根毛就可以救济的。”禽子再问:“假定可以,您干不干?”杨子便不言语了。
上面已经说过,这些话乃是后人伪托,其基本思想始出于道家。庄子对老子思想的一个突出发展,就是首次提出“全真养生”的生活方式。到了魏晋年间,士大夫多崇信道家思想,将其自私的那一面充分膨胀起来,致使当时的“主旋律”与孟子所传的杨朱语录颇有相通处,好事者因此便捏造出这些话来,把它栽在杨子头上。但真实的杨子学说除了孟子转述的那点话,全貌如何根本就不可知。我们只知道他提倡“为我”与“不与”,根本不知道他是否还提倡“不取”。只有纯粹而非搀杂的国学盲如马悲鸣和东海一大剽,才敢在天下人面前闹这种笑话。
三、杨子是中国第一部《物权法》的制定人么?
这是马先生的又一惊世大发现:
“杨之「为我」与墨之「兼爱」究竟差别在哪里?
很简单,在2007年度两会刚刚通过的《物权法》。
杨子名言:‘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根据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的规定,我杨朱身上的每一根毫毛的产权都是我自己的。任何人想拔都是侵犯我的物权和人权。
杨子之道是正道。而批判杨朱的人只引申他这一句话而成了‘一毛不拔’的典故。其实杨朱后面还有话呢,‘杀一人以取天下,不为也’和‘举天下富于一身而不敢’。这说明早在杨朱那里就已经私定《物权法》了:是自己的不让,不是自己的不争。”
和东海牧竖一大剽不同,马先生身居美国20多年了,然而此公如同霓虹灯下南京路上好八连一般,拒腐蚀,永不沾,至今不曾受到丝毫香风毒雾的侵袭,遑论糖衣炮弹的攻击。其对现代文明的体认,竟然与国内村夫毫无区别。您说这算不算只有中国人才能创造出来的人间奇迹?
在马先生,所谓“界定产权”、“界定物权”,其实就是明确规定“‘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我杨朱身上的每一根毫毛的产权都是我自己的。任何人想拔都是侵犯我的物权和人权。”怪不得中国人那么爱逃税,原来个个是“私定《物权法》”的专家。
凡是头脑正常的成年人都该知道,活在世上,要不拔自己一毛,也不拔别人一毛,根本就是蠢话、疯话、屁话、空话与废话。人类之所以要结成社会,就是为了互相拔毛。但君子拔毛,拔之有道,不但自己要不可避免地拔别人的毛,也要允许他人拔自己的毛。所谓民主社会,就是大家坐在一起,商量出个各方能接受的拔毛比例和拔毛规矩出来,这我早就在6年前写的《盲人摸象说民主》中阐述得清清楚楚了,诸愚何以至死不懂?
因此,君子的拔毛之道,要旨是以下几条:
第一,规定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必须让政府拔毛用于公益事业;界定社会成员的哪些毛可拔,哪些不可拔。如果可拔,正确的拔毛之道是什么。
第二、和平协商各方该拔的比例,不得恃强凌弱,使用暴力拔毛,更不能斩尽杀绝,把弱者拔成寸草不生的肉鸡。
第三,游戏规则明确,各方都要一体凛遵,对因肉痛而抗拒拔毛者予以惩罚。
《物权法》的制定不过做到了上述第一条罢了。它之所以成了件大事,乃是共匪践踏了一切文明规矩,将所有的私人财产先抢为党产,后又化为私产,导致全民彻底丧失了产权的基本概念,转而信奉“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的土匪哲学罢了。马氏教唆大众坚拒拔毛,貌似反其道而行之,其实是不折不扣的暴民理论。如果真的实行马氏“物权法”,则无论是哪国的政府都立即要财政破产,社会必将陷入无政府状态。
而马先生却告诉我们:“只有杨朱之道才能通向现代民主”!您说这种同志是不是该去领取残障人士泊车证,而把他当成“高手”的读者,是不是也得去接受特殊治疗?
四、联动乃是血债累累的土匪组织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毛共乃是中国历史上从未见过的土匪组织,不但坚决、彻底、全面、干净地抢劫了全民财产,彻底废除了私有制,而且还以执政党之身,践踏他们自己制定的所谓“宪法”,以国家镇压机器为后盾,唆使、纵容自己的土匪子弟组成所谓“红卫兵”,在1966年夏季掀起红色恐怖,以“破四旧”为名,大规模冲入民宅,毒打守法平民,洗劫私有文物珍宝,并大规模毁灭全民祖传遗产,灾难遍及全国,从山东曲阜孔坟,到杭州岳坟,直到四川灌县李冰父子塑像……无一不遭平毁。据私人调查,在红色恐怖最高峰的3个月内,光北京一地就有6千多人平民无辜丧生,其中北京大兴县郊区的“黑五类”竟然被灭门,连新生婴儿都被扔进河里。
这些青年匪徒中,有一名名唤刘晓阳。据他后来发表在《华夏文摘》的回忆录,在红色恐怖期间,他曾多次参加这种杀人越货、抢劫民宅的“破四旧”土匪行径。光他们一校就有四五名教师被迫害致死,其中一人被他们打得实在受不了,竟然从殴打他的楼上教室里跳下去摔死。另外一对老夫妻在被他们抄家后双双悬梁自尽。
中华民族立国以来,从未见过这种由统治阶级主动实行的丧心病狂的大规模犯罪。然而马悲鸣先生今天却就是有脸出来颠倒黑白,硬说“联动”是“共产党政权下真正自身利益受损者的自发”组织!
青年朋友可能不知道,这“联动”就是那群在红色恐怖中大规模犯罪的高干子弟土匪暴徒。文革初起,他们以为那运动就是再度蹂躏“黑六类”,于是在毛林无耻阶级司令部鼓励教唆下,掀起了红色恐怖,却不知道蹂躏传统阶级敌人不过是文革的药引,毛真正要收拾的乃是他们的父母。用林副统帅的话来说便是:“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要革过去革过命的人的命”。
当“革命革到自己头上来时”,土匪们便起来反对中央文革,成立了所谓“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简称“联动”。据参加成立大会的联动元老、过后又矢口否认自己是联动成员的的刘晓阳发表在《中国之春》上的回忆:
“成立大会那天最后的节目是放映苏联卫国战争电影‘区委书记’,其中有个誓词:‘以血还血,以命抵命!’可见联动的成立也有复仇情结,和杨小凯先生文章中说的造反派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一样。”
这种以复仇为目的的土匪组织,如今却被马氏歌颂为中国的“民主先驱”!那理由据说一是“不拔一毛以利天下”,二是被马与时俱进及时改写为“反大义灭亲情结”的复仇情结。
这两条其实也没错到哪里去,只是若要硬把它说成是“民主思想先驱”(或至少是“物权思想先驱”),那就是马先生才能干出来的绝活了。联动确实是不拔一毛以利天下,但也是使用血腥手段“患天下以奉一身”的如假包换的土匪,否则“红八月”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平民在家财被他们洗劫一空之后,还要惨死在他们的铜头皮带之下。马先生很方便地忘记了后面这点,只能证明他为了坚持“私仇高于公义”的“杨道”,丧失良知到了何等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至于“反大义灭亲情结”,天下大约也只有马氏能说出这种混帐话来。共匪对全民犯下的罪行中最无法宽恕的一条,乃是诬良为盗,将人类正当逐利行为诬蔑为“剥削罪”,诱骗逼迫这些“罪犯”的子女“大义灭亲”,抹煞人伦,丧尽天良去批斗甚至毒打自己的父母,甚至把地主夫妇捆在一起,在中间塞上雷管,逼令儿子去点燃引线!
在刘晓阳一类毛共贱族子弟掀起红色恐怖期间,他们迫害“出身不好”的“狗崽子”的最主要的一条,就是逼迫后者去“大义灭亲”。我至今难忘,我班一位沉默寡言的女同学,竟然被那些匪类逼得当众交代她父亲是在某劳改队里服刑的强奸犯。这给那位女生造成了何等终生难愈的心理创伤,任何正派人都不难想象。
而今马悲鸣却说,那群土匪乃是“反大义灭亲”的先锋!难道毛共逼迫“剥削阶级子女”背叛家庭竟然是出于什么“大义”?难道毛共土匪集团内部倾轧,联动那青年土匪组织因为黑吃黑、狗咬狗,起来反抗中央文革,誓言“以血还血,以命抵命”,竟然也有什么道义可言?
如果这些毛共贱族、青年土匪成了全民的道德榜样,那是不是死于内讧的土匪的子弟必须拿起父亲的枪杆子,去和对方世世代代“打冤家”,而被西方国家处死或终身监禁的杀人犯与强奸犯子弟也得起来革命,推翻民选政府,否则就是没有“物权人权观念”,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要马氏这种“理科思维高手”学会思维,绝对比大象穿过针眼还难,而要他这种信奉“私仇高于公义”的现代“杨朱”写出篇公正客观的文字来,就更是痴心妄想了。
最后再总结强调一下本文主旨:那“拔毛”不过是个老祖宗惯用的文学比喻,根本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说的是“损害个人利益”。所谓“与”和“取”,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付出”与“索取”。任何一个社会要运转,社会成员都必须既付出又索取。所以,问题不是该不该为公众牺牲自己的利益,更不说个体没有捍卫自己权益的权利。相反,我反复强调过,建立民主制度的软前提,就是公民必须具有浓厚的自身权益意识以及强烈的守法观念。关键问题在于手段。西方民主社会和毛共土匪社会的根本区别,其实就在于“拔毛”以及“反拔毛”的手段截然不同。前者由社会各阶级阶层遵循严格规则和程序,通过和平协商抗争达成协议,而后者靠暴力去无限抢夺他人的利益,靠暴力捍卫自己的非法所得。这一土匪特点在联动身上表现得最突出。
200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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