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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雷锋叔叔手背上的刀疤,和《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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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锋叔叔手背上的刀疤,和《物权法》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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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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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雷锋叔叔手背上的刀疤,和《物权法》 (293 reads)      时间: 2007-3-22 周四, 上午2:45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物权法》一出笼,还是有很多人评论的。
不过,我看这些评论,大部份都过于哲理了。
本人来一点直观的吧。

大家都记得雷锋叔叔手背上有三条刀疤。
据说,那是雷锋小的时候,上山砍柴的时候,
被地主婆砍的。因为,雷锋砍柴的山,是地主家的。

后来,新社会来了,这山的所有权就成为"公家"的了。
尽管我们受到的教育是,"公共财产不允许被破坏",
"损坏公物要赔偿",
但是,万一有一个雷锋到公家的山上去砍了柴,
(假设雷锋不是出身黑五类。刘文学看见了也不至于猪死搏斗。)
其结果,往往是加强思想教育而已。

我们这才发觉,新社会以来,从来没有在法律上,
明确说明怎样保护公有财产。

毛泽东的新社会,其一大特点就是,根本就没有法制(法治)。

好了,《物权法》出笼后,中国半推半就地回到了旧社会。
法制(法治)也正在建设和完善之中。
雷锋叔叔,地主婆,和刘文学之间的关系将变成怎样呢?

对于中国这个物质财富非常缺少,而大众对于物质的占有
欲又极端高涨的情况下,可以说,不择手段地,非法地,
偷盗式地,抢劫般地,从公有、私有、不知谁所有的任何"山上",
去"砍柴"的现象必将层出不穷。

那么,中国将面临的问题是,
到底由谁来保护私有财产?
由地主婆,用砍刀?

到底由谁来保护公有财产?
由刘文学,用生命?

雷锋叔叔到底应该到哪里去砍柴?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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