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芦马十载恩仇录(上)──《拔牙篇》之三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芦马十载恩仇录(上)──《拔牙篇》之三   
所跟贴 本来以为还您在恶搞。您和老芦一样头脑不清自相矛盾。您的第一句话显然 -- 游客 - (264 Byte) 2007-3-08 周四, 上午11:41 (179 reads)
冷眼过客






加入时间: 2004/09/23
文章: 353

经验值: 2128


文章标题: “不服输”是一种精神,但不现实。 (160 reads)      时间: 2007-3-08 周四, 下午2:18

作者:冷眼过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读过双方的辩论文章,我只自认为无人能与芦笛匹敌,可能没有“有滋有润”地欣赏对立面,伤了某些少年气盛之辈的自尊,因而愤愤不平之余,就说看不见皇帝新衣的都是“眼拙”、“智商低”。
我说“无人匹敌”,游客兄却擅改为“无人能比”。前者是比较双方论据之后我的个人见解,后者除了见解,还有点强加于人了。比如,你用你的标准自比上帝,谁又有兴趣强要你不比?只要不在深夜扰人清梦即可。
能否“匹敌”,不是哪方自己说了算数的。一旦立说辩论,评价谁优谁劣就不在论者自己,而只好把裁判权留给大多数的读者、观众了。标准可以不同,看法可以回异,你可以任意褒贬,唯独无法忽悠千万网友们自己的评价,更无法推翻大多数人“公论”的结果。
“不服输”是一种精神,但不现实。

(另外,您的这句话:“您的表达方式现实您浑然不知还存在着不同的观察体系”我觉得理解有点困难,想必有笔误了。不好意思。)


作者:冷眼过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冷眼过客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60041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