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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禾的选择──《拔牙篇》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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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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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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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陆文禾的选择
──《拔牙篇》之二
芦笛
烟买回来了,咱们接着练。
我这人宅心仁善,所以又于心不忍,又觉得好笑:陆先生,您当初来招惹我,大概从来没想到有今天吧?其实这网上的人都知道,芦某不是省油的灯,即使喜欢,也最好远观,不可近看,挨近了难免要挨驴蹄子。而且本人眼里搀不进半点沙子,不是头脑简单好糊弄的孔捷生、茉莉辈。你当初贸然来找我,以为我会像他们一样被你乖乖牵着鼻子走,当真是你一生可能犯的最大错误。言念及此,不免恻隐心动。
更让我觉得不忍的是,是你而不是马悲鸣将是我打官司的主要对象。昨天我一天没上网,就是去找律师洽谈。他仔细看了贵我双方的全部通信纪录(幸亏是英文的,用不着翻译),看了我的抓版取证(也是英文的,只有标题需要翻译),明确告诉我,马悲鸣不但在公众论坛张贴私人通信,而且在标题里披露了我的真实姓名(name,其实只是姓),严重危及了我的人身安全,这官司绝对能赢。虽然我在去信中恶毒辱骂你,但你入侵我的邮箱在先,而且,在我反复表示不愿和你通信之后,你还要坚持骚扰我,已经构成了stalking,所以我这是正当防卫,没有什么问题。
但有个问题我过去一直没想到,是他提出来的。我本来只想和马打官司,他却说,你是第一收信者,马只是cc,应该把你当成第一被告。我很吃惊,说这么作没道理,他却说,未经你授权,马无权披露我发出的以你为主要收信人的去信。所以,很可能你是此事的主使人。我告诉他,马是个什么烂事都干得出来的下三滥,他没有投鼠忌器的起码道德顾忌,不一定得到了你的授权。不料律师却说,那不是我们需要操心的,反正结果只可能是两种:要么你授权,马只是你的instrument,那你当然应该受到主要惩罚;要么马未经你的许可就贴了出去,那他的罪责就更重了。到底是什么,到法庭上一扯就清楚了。作为受害人,我们没有责任弄清这些事,让法庭去询问,他们就更被动,两个被告互相对质,无论他们扯的最后结果如何,我们绝对只赢不输。
昨晚我一直在想,要不要按律师说的这么办。如果听他的把你当成主要被告,连起诉的技术上的困难都不存在──地址姓名不都现成么?但这么做我实在不忍心,毕竟你没有给我造成过太大伤害。
但我后来又想,我过去一误再误,才和马悲鸣闹成这个样子。我和他在网上打了7年交道,就是《农夫和蛇》的反复重演,每次我都于心不忍,怜悯恶人,每次都遭恶报。如果当初他披露我隐私时我下了狠心,告得他倾家荡产,此后他还怎敢捏造“刘宾雁跑官”的诽谤性谎言,并到处邮寄散发?又怎敢把人家的私宅照片公开贴到网上,硬指那是贪污证据?我这次若再因妇人之仁放过了他,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孤儿寡妇要让他欺凌!
如你所知,我根据钢铁般的推理,认定你是为马作伪证者,而且很可能是马作恶的幕后推手,这些话早就反复在网上说过,我的《修正判决》也寄给了你。你至今从没说出一个字来批驳我的指控。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我将你当成第一被告似乎也可以问心无愧了。
但我还是愿意给你个选择,我这系列还有三四篇续篇,准备逐日贴出,起码要贴三四天吧。Meanwhile,请你仔细看看所有的文字,并在晚上睡下去后把枕头垫高了好好想想,是否要铁了心为马作殉葬。如果你有了悔意,请你直接用英文跟帖,为你不顾我的反复抗议,坚持骚扰了我八个月之久,给我带来极大的精神困扰,并最终导致马悲鸣把我写给你的信当成我的罪证贴出来的恶果,向我沉痛道歉。则我就宽恕了你,只告马悲鸣。至于马是否获得你的授权,那我存而不论。如果法庭要追究到你头上,当然我也无法可想。如何?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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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但胜算很小,还很有可能被反诉。 -- 老石 - (66 Byte) 2007-3-08 周四, 上午1:12 (105 reads)
- 老芦不容易 -- 有风就顶 - (31 Byte) 2007-3-07 周三, 下午8:10 (103 reads)
- 您老像个老女人一样,絮絮叨叨喋喋不休,和豆腐西施没有区别。哈哈哈哈哈!笑煞人了。 -- 昭昭若昏 - (0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10:53 (69 reads)
- 自己领救济就有本事笑话别人在贫民窟讨生活,由此可见你那上智下愚是怎么 -- wyy - (318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9:11 (155 reads)
- 我看你的后续篇就不要再写了. -- archlute - (80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9:02 (175 reads)
- 必须要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才能赢。如果你回国坐几年牢,再回来打官司可能有戏 -- 九戒 - (0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8:33 (77 reads)
- 芦笛, 你这次要不把马或陆告上法庭, 你...你...你...你...你.. -- wyy - (0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7:29 (69 reads)
- 老芦的这个律师也是穷疯了 -- yoke - (154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7:28 (137 reads)
- 哈哈,这架越打越好看了。果然哪里有老芦,那里便精彩纷呈。这里是几个提问(模仿控辩 -- 咱老百姓(真) - (659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6:48 (151 reads)
- 老马可以用这律师的见解给老郑点COLOR SEE SEE -- 随便 - (119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6:30 (162 reads)
- 写这种乌七八糟、胡言乱语的狂人,怎么还好意思出书圈钱呢?太不自量力了吧? -- dck - (12 Byte) 2007-3-07 周三, 上午5:59 (9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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