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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检法可耻!愿上帝惩罚他们(评大陆一起色情网站案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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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原公检法可耻!愿上帝惩罚他们(评大陆一起色情网站案的重判)
所跟贴
如果是叛逃间谍又出卖了本国利益,任何国家大概都会找机会追杀的,俄国就更不例外
--
安魂曲
- (77 Byte) 2006-11-26 周日, 上午11:01
(417 reads)
游客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经验值: 2731
标题:
老安至少同意暗杀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这里有灰色区域,老安称之为叛逃间谍用词不准
(422 reads)
时间:
2006-11-26 周日, 下午1:26
作者:
游客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这样表达老安的意思,俺的重点在于公认规则而不是江湖义气:
任何秘密组织暗杀叛变的成员都可以认为是合理的,为了阻止其他成员遭到伤害是理由之一,更重要的理由是:所有的成员在加入时都已经做了选择,同意其纪律。既然事先已经知道规则并且自愿地做了选择,那么违反了自己同意的规则遭到惩处就是理所当然的。
比如在冷战中,一方间谍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叛逃了,那么这个人实际上破坏了默认的契约。他既然选择走这条路,就必须违约承受后果。
但是,最近在英国被暗杀的前间谍并不能算这种情况,他在俄罗斯已经因为揭露内幕被起诉,如果需要承担后果,在俄罗斯有的是机会。其实也曾经被拘禁一段时间,早就不再是特务组织成员,到英国避难也不是间谍身份。
老安用“叛逃间谍”容易让人觉得此人是前者,被暗杀无可厚非。西方的媒体并不是这么看的,西方媒体喜欢强调俄罗斯在走集权道路。
俺本人的立场介于老安和西方媒体之间,俺使用“异议者”和老安使用“叛逃间谍”性质是一样的,在表达上都不精确有误导作用。此人并非一般的“异议者”,他曾经作过特务,不象普通人那样不受制约。甚至暗杀他的指示者不是普京而是他的前同僚都有可能。
如果把条件放宽一点,暗杀出卖国家利益的人,老安不反对吧?
作者:
游客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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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普京恐怕也不同意的。
--
淞岛
- (0 Byte) 2006-11-26 周日, 下午10:46
(38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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