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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芦笛鼓与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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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芦笛鼓与呼 -- Anonymous - (1164 Byte) 2003-10-27 周一, 下午9:52 (785 reads) |
醉汉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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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针对老芦的观点,讨论什么点击数。裸体相片点数高,说明思想深刻?
老芦批你鼓与呼的出发点是考虑“自己说话的权利”不是考虑对受害者的实际作用。
其实,你的鼓与呼也有一定道理,但不是对受害者而言。
例如刘荻的事情,显然签名运动并没有起到任何帮助刘荻获释的作用,因为刘荻还在狱中。签名信对刘荻获释起了相反作用也不得而知。如果没有签名信,中共抓了刘荻后,发现不是什么大鱼就悄悄放了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签名信搞得中共无法悄悄放刘荻,只能审出个罪名来才保住面子。当然,这都是讲可能性。
但是,签名信对以后中共随便逮捕人有一定的限制作用,对国内一些异见者有一定好处。这又是让刘荻“牺牲小我,保护他人”的老模式了。
我的看法是,应该以人道主义为出发点,刘荻或其他什么人的个人安危及利益是第一位的,首先要考虑“鼓与呼”的后果。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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