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牽動全歐洲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之後,一七一三年簽訂的烏特勒支條約(The Treaty of Utrecht)中,應英國之要求,明文寫入須發Asiento給英國之條文,於是英國商船也成為西班牙合法的奴隸販運商。但實際上販奴這門生意獲利之高,誘使每個西方國家參加了這一行列,西班牙的座席制形同虛設。不久後,別的國家在新大陸也有殖民地,合法進口黑奴。
此案初審判決原告勝訴,即被挽救的貨物、船員、船舶的保險公司應負擔共同海損。但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曼斯費爾特爵士(Lord Mansfield)認為,保險法是為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設立的,可是還有一個更高層級的人道法(Law of Humanity)是禁止將人類當貨物一般丟棄的,他下令重審,結果保險公司勝訴,不必負擔共同海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