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从贝书尼诉版主04案想到达芬奇“最后的晚餐”之“影射攻击”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从贝书尼诉版主04案想到达芬奇“最后的晚餐”之“影射攻击”
不锈钢安魂曲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从贝书尼诉版主04案想到达芬奇“最后的晚餐”之“影射攻击”
(225 reads)
时间:
2003-10-26 周日, 下午4:5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实话实说陪审员有一句话说的好,可能大家以前也有意无意忽略了这个断案逻辑,那就是:“影射”即使成立,也绝不等于“攻击”同时成立。
目前支持原告的理由,大部分都基于芦笛比较明显的“影射动机”----问题是
动机并不一定能同结果等同
,芦笛再怎么想借机“影射”贝书尼,他那样曲折取名、同时戏剧对话完全虚构的唯一结果就是:该文章在刚刚贴出时,几乎不会引起除贝书尼之外任何读者往这方面的联想,也因此并没有实际产生“人身攻击”的实际效果(这一点可以从贴子贴出后的跟贴反应以及该贴被万维论坛上导读这两个事实中得到证明。
至于后来贝书尼投诉,搞到该剧“影射”众人皆知,这并不能作为妨碍版主04根据该贴刚刚贴出时客观情况拒绝删贴的理由,也不应该反过来影响今天陪审团的断案。
如果今天陪审团基于芦笛(即使他自己偶尔透露了一些)的“影射动机”,而把一篇如果没有人仔细分析,绝大多数读者根本不可能看出“影射”秘密来了的普通戏剧作品判成“该删”的话,那么今后“动机断案”就必然在奸坛这里大行其上
,由此将导致十分严重的“思想犯”后果----因为将来版主或者原告、法庭将在“动机即可定罪”这一判例的鼓励之下,经常去努力去主观臆断别人写作的动机。此例一开,所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将完全变成一句空话。
其实,在历史上文学艺术作品中暗藏作者对现实人物讽刺之“影射”情况海了去了(很多时候心态恰恰就同芦笛创作该剧一样:用了自己讨厌的人做原型,但最后写出的东西却主要是其他意义----芦笛那篇剧作本身就是用来说明一个明确而重要的主题的)----就拿大家都知道的世界名画“最后的晚餐”来说吧,当年达芬奇在创作该画时,确实选择了一个现实生活中他很讨厌的人物作为犹大的原型。。。试问:
难道那个现实生活中的“犹大原型”及其后人也可以因“影射攻击”的理由而要求销毁这张世界名画么?
另外
就奸坛的具体坛规条文及其执行情况来看,甚至即使“影射攻击”已经肯定成立,也仍然不等于该贴就非删不可
(坛规规定属于“酌删”,陪审团也需要判断该贴是否属于违规情况严重的那一类“酌删”贴)----为了故意回避这一问题关键,
支持原告的人们纷纷拿芦笛这次解封前同奸坛的一些纠纷和受到的处罚来说事,甚至公开暗示芦笛这次回来,就应该“老老实实”(someone的判词)。。。话说到这个份上,就不仅仅是断案不公正的问题了,简直是对某位已经遭到“大赦”之网友基本权利的公然歧视!
----如果照这些人的逻辑,那么安魂曲这次也是“大赦”才能回奸坛,莫非今后还非得夹着尾巴做人不可?!
老实说,贝书尼诉版主04这个案子很好,好就好在它让我们看清了一些“假民主派”内心深处对言论自由的歪曲甚至对平等人权的轻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不要乱联系. 这里有这里的坛规.
--
FoxPro
- (64 Byte) 2003-10-26 周日, 下午5:23
(78 reads)
你说的“坛规”中有不经过牵强附会就能直接支持原告的相关条文么?
--
不锈钢安魂曲
- (0 Byte) 2003-10-26 周日, 下午6:07
(71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07230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