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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3月21日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采访吴宏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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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3月21日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采访吴宏达先生
燕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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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4/17
文章: 897
经验值: 0
标题:
zt3月21日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采访吴宏达先生
(630 reads)
时间:
2006-4-10 周一, 上午3:56
作者:
燕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林晓旭:今天我们也很高兴邀请到“劳改基金会”的吴弘达先生,他已经上线了。我们和吴弘达先生沟通一下,因为我们的案例本身正好谈到活体器官移植,有摘除手术的问题。吴弘达先生,您听的见吗?
吴弘达:听的见,声音不太好。
林晓旭:好,请您将就一下。吴先生,我也看到您在做长期的努力,揭示中国的人体器官被随意的摘除,同时很多死囚犯的器官也被盗用,您现在有什么最新的证据吗?能不能跟我们观众分享一下?
吴弘达:北京政府摘取死囚犯器官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最近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他也承认现在用的器官移植的器官,大概百分之九十、九十五都是来自于死囚犯。我们也有一份中共的1984年10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司法部的一份联合通知,这份联合通知就是关于利用死囚器官的一些规定,规定如果死囚被枪毙以后,他们的器官可以在下列三个条件底下由政府的医院来摘取。
第一个条件是,死囚本人同意捐赠;第二个是,死囚犯家属同意捐赠;第三是,死囚犯的尸体是无人收殓的,或是家属拒绝收殓的。三个条件只要其中之一能够成立的话,北京政府就可以所谓利用了,这是第一部份在文件中说的。
第二部分在这文件里边说,医院可以得到批准以后,当然是跟法院跟官员们联系好啰,医院可以派它的手术车和它的医生跟着刑车进入刑场,在旁边等待。规定就是说手术车的医院标志应该要覆盖掉,牌照也要覆盖掉,医生也不能穿白大挂,就是要非常隐密的做这件事情。
第三个大的内容是说,利用了这个器官移植以后,不允许做任何对外的宣传、宣扬这类东西,而且规定火葬场要立即火化,并且也规定尸体利用以后,也不允许家属可以看到。这就是文件里写的几个规定。这个文件是1984年颁布的,颁布以后一直做为一个秘密文件,没有公开过,最近在某些场合我们可以找到这个文件。
当然我们知道有几件基本事实,第一条就是,利用死囚犯的器官从1979年就开始了,1980年它有一个规定,利用尸体的器官做其他的医学用途,比如说:骨骼标本、尸体解剖,这是很多很多年中国一直是这样做的,这个是没有什么奇怪,器官移植这方面的这个文件是1984年开始的。
林晓旭:但是它提到如果没有人认领的尸体的话…
吴宏达:这个其实我们可以认定一下,第一个就是中共所谓规定的三个条件,一个是死囚犯自己同意。所以中共政权在说我们都是有签意见书,而且都是合法一定手续的,当然所谓“合法”这两个词,到底是合什么法嘛!对不对?迫害法轮功对中共来说也是合法的嘛,这是合它的法嘛!这“合法”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在里头,因为这个
“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法,是法西斯的法,那这个法无所谓。所以在中共嘴里说出来它们做的事情是合法的,这是没有什么意思的,没有什么意义在里头。
另外一个,死囚犯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决定去做捐献呢?什么样情况下去签这个字呢?我想我们老百姓因为有很多的案例,包括医生、公安警察、病人家属、死囚犯家属都作证过,那种有些根本就是没有,或者有些是临时就把他的手往一张纸上按一下就完了。
第二类是说家属同意。其实很多家属也并不知道,而且有些家属是在恐吓底下,就是说你要捐献的话我们给你一点钱也可以啦!这种在一个国际标准看来的话,都是暴行,根本就谈不上合法的问题。
第三类更荒唐,如果这个死囚犯死了以后,没有家属来认领尸体的话,那政府就可以利用了。就是说它可以随便的摘去他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眼角膜什么都可以。那我们要问,什么情况下叫做没有人收殓呢?什么情况下叫做拒绝收殓呢?所谓拒绝收殓就是说,家属站在政府这一边谴责他们的亲人,说这是个坏人,我们跟党政府站在一块儿。这本身就是一个灭绝人性的作法。
我以前说过我在劳改队待了十九年,如果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共产党要枪毙我的话,我是百分之百相信我家里面的人是不会来收殓尸体的,因为他们早就跟我所谓划清界限了。那就是说共产党随时利用的事情。
还有一种情况是无人收殓,就是说这个死囚犯在世界上就是完全孤独一人,父母兄弟姊妹什么都没有的,叔叔、伯伯、阿姨都没有的,那就叫无人收殓。但是我们知道有另外一种情况,共产党基本上在枪毙人的时候,不会通知家属的,通知家属只是在枪毙以后通知他去领取骨灰,那家属当然不知道啰!
第二个,现在很多的罪犯,比如说深圳、上海的人在北京犯法,他们的家属在河南、湖南、四川,在一些乡下地方,根本就不可能来收殓尸体嘛!那就是政府可以随便去取他们的器官了。
这个事情就归结到一个根本的问题,在全世界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当前在各国的情况下也是没有过,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统治之下才有的,就是说这个政府,这个共产党按照它们的法律、它们的宪法、它们的刑法处死一个人,然后按照它的法律要摘取他的器官。安排医院的医生,你知道中国的医院不是私家医院,是公家医院,这医生都是政府干部,他们到刑场里面去。
一听见枪响,因为器官移植里边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就是说要有高的质量,要活体取更好,也有一些医生也证明有些器官移植的话,是死囚犯枪毙以前就摘取的。然后火葬场就是国家的火葬场,根本就无法看到这个死囚到底发生什么事情。那就是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的事情。
(待续)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3/21/2006 12:55:08 PM)
(http://www.dajiyuan.com)
3/21/2006 12:55:08 PM
作者:
燕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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