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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斑竹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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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控告斑竹007
所跟贴
劳驾先去看看法庭规则再来卖弄搞笑出丑不迟。
--
芦笛
- (0 Byte) 2006-1-12 周四, 下午11:15
(86 reads)
老道
加入时间: 2004/09/23
文章: 934
经验值: 654
标题:
说实话,我对那个‘法庭规则’理解起来有些吃力。能否有坛方高人指点我一下,
(110 reads)
时间:
2006-1-13 周五, 上午4:46
对斑竹的控告可不可以通过法庭?如何做?既然在此直接上贴是搞笑,法庭规则说还得email,哪能找到法官的地址?
对斑竹的帖子,如果网友认为是必删贴,可不可以通过法庭告诉的方法解决?
‘卢大青天’把网友的司法实践诬蔑为卖弄搞笑出丑,高尚的难以理解。真是‘帝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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