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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海纳百川法庭制度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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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海纳百川法庭制度的质疑.   
所跟贴 对海纳百川法庭制度的质疑. -- Anonymous - (103 Byte) 2006-1-11 周三, 下午7:50 (197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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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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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120 reads)      时间: 2006-1-11 周三, 下午9:48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斑竹不代表坛方。斑竹是按照坛规维护论坛秩序的网友,斑竹中,各种立场都有。法官同样是由网友推举的,经海纳百川董事会同意任命。事实上,董事会从未干预过网友推举出来的法官。

2、制衡行政权力(斑竹)的,是司法体系,即法官和陪审团。

3、陪审团是临时从网友中随机抽样选出来的。小案例由法官直接判,大的争端交陪审团,法官维持法庭秩序。

4、无。法官只判对错,决定是否撤消斑竹的行政指令。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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